索引号 | 31634499-3-/2021-0118009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职业介绍补贴申领 | 发布日期 | 2021-01-18 16:45:51 |
文号 | 浏览量 |
1.事项名称:职业介绍补贴申领。
2.事项简述:《失业保险条例》第十条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8号第一次修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2号第二次修正)第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业培训合格和接受职业介绍的,由失业保险机构审核后发给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
3.办理材料:无。
4.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5.办理时限:即办件。
6.结果送达:办理成功后由银行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领人银行账户;办理不成功的失业保险业务科电话或短信告知。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理机构及地点:云南省腾冲市腾越镇山源社区文笔小区凤山路272号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失业保险股。乘车方式:乘坐8路公交车至自来水公司站下车,沿道路左侧向来凤山森林公园方向步行约300米。
9.咨询查询途径:电话咨询:0875—5132523。单位咨询:云南省腾冲市腾越镇山源社区文笔小区凤山路272号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失业保险股。网上咨询: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
10.监督投诉渠道:
(1)电话投诉:0875-5132889。
(2)单位投诉:腾越镇山源社区文笔小区凤山路272号人社局三楼局办公室。
(3)腾冲市腾越镇山源社区文笔小区凤山路272号三楼局市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875—5139301。(4)网上投诉: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ynzwfw.y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