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0-7-/2019-0624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9-06-24 16:2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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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六举措扎实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保山市财政局工作部署,确保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腾冲市财政局联合市审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扶贫办、医保局、卫健局、住建局、残联、边合区财政分局等12个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压实部门责任分工。腾冲市成立了以鲁孟文副市长为组长,10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资金主管部门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范围和内容、工作步骤。建立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协调,市农业农村局、民政局、人社局、审计局、扶贫办按职能明确责任分工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多次召开联席会商量布置全市“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相关事项。
二、明确治理范围和治理重点
治理范围是2017-2018年中央、省、市、县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不含社会保险和教育类资金)“一卡通”管理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发放情况。专项治理重点要摸清“钱从哪来”“发到哪去”“发了多少”,大力整治“政出多门”“卡出多行”“人卡分离”等管理问题,严肃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群众身上。
三、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提高群众知晓率
将《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通告》在腾冲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张贴到涉及的13个市级部门、全市18个乡镇和所辖的村(社区)。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提高群众知晓率。
四、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开展全面自检自查
部门自查统计:2017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补助金额42158.5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1250.53万元,省级资金7728.51万元,市级资金27.87万元,县级资金3151.60元;实际享受补贴134947人、享受补贴户数344141户;实际发放到人金额9509.68万元,发放到户金额31084.06万元;未发放资金1564.78万元。2018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补助金额42909.6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1397.78万元,省级资金7956.26万元,市级资金75.44万元,县级资金3480.19元;实际享受补贴277399人、享受补贴户数327381户;实际发放到人金额13666.50万元,发放到户金额26157.93万元;未发放资金3085.24万元。
乡镇自查统计:2017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补助金额42,897.58万元;实际享受补贴248,581人、享受补贴户数410,933户;实际发放到人金额14,236.82万元,发放到户金额21,256.12万元;未发放资金7,404.64 万元。2018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补助金额48,068.28万元;实际享受补贴371,579人、享受补贴户数365,543户;实际发放到人金额16,318.88万元,发放到户金额26,386.55万元;未发放资金5,362.85万元。
五、到乡镇实地核查、进村入户抽查走访
腾冲市抽调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民政局、扶贫办等部门业务骨干54人,组成五个检查组,于2019年5月18日至24日对全市18个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并对部分村、社区入户走访,了解受益农户情况, 宣传党的惠民惠农政策。
专项核查围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补助、中央财政停止天然商品林采伐补助、草原禁牧补助和草蓄平衡奖励、抚恤补助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孤儿生活补助、高龄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45项与农民群众息息相关的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从制度执行、资金收支、结余结转、申请和审批等方面,对18个乡镇的44个行政村(社区)开展调查走访,走访农户221户,享受补贴438人。
六、提出要求建议,督促落实整改
对核查发现的一些不规范和拨付不及时的问题,检查组提出整改建议,乡镇及时整改完善,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