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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0-7-04_A/2017-1025003 发布机构 腾冲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 发布日期 2017-10-25 21: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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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九项助学政策照亮贫困学子求学路

腾冲市九项助学政策照亮贫困学子求学路

求学的路上,一个也不能少。为使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真正照亮孩子们的求学之路,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腾冲市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位置,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资助体系。

一是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生每年助学金300元。二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给予补助,其中小学阶段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初中阶段及特殊教育学校每生每年补助1,250元。三是对景颇、布朗、普米、阿昌、基诺、德昂、独龙、怒族等8个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给予每生每年补助生活补助250元。四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每学年每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按每生每天4元标准免费提供营养餐。五是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收学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2500元。六是对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除免除学杂费外,给予每生每年2500元的生活补助。七是高中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补助,其中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5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八是对考入国家部委院校的贫困学子,在其本科学习期间,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学费奖励;对考入普通高校的“直过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其本科或专科学习期间,每人每年给予5000元的学费奖励;对考入一本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本科学习期间,每人每年给予5000元的学费奖励。九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