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5-X/20230823-00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北海镇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发布日期 | 2023-03-09 10:02:25 |
文号 | 浏览量 |
北海镇2023年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3年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以下简称计生保险),根据《保山市2023年计生、老龄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保卫健发〔2022〕13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印发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家庭健康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持续关爱计划生育家庭,提高计生家庭抵御风险能力及福利保障水平,不断增强计生家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组织保障
为做好北海镇2023年计生保险工作,特成立如下计生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丽 副镇长
成 员:代艳菊 计生办负责人
孟丽华 计生办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计生办,由代艳菊兼任办公室主任,孟丽华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三、开展险种
1.国寿计划生育家庭综合意外伤害保险(B款);
2.卫健系统干部职工、村(社区)计划生育宣传员、乡村医生及城镇职工综合保险计划。
四、参保对象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及其子女,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城乡居民家庭中的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家庭成员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投保人(需年满18周岁)可以为本人、父母、子女投保。
(二)卫健系统干部职工、村(社区)计划生育宣传员、乡村医生及城镇职工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中国人寿保险腾冲支公司定制的综合保险保障计划。
五、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为一年,承保日期为2023年3月1日—2024年2月28日。
六、推动目标
2023年全镇计生保险推动目标户数为1586户,保费推动目标为15万元。各村(社区)推动目标详见附件1。
七、保险费筹集
计生保险费为每年每户120元/份,采用市财政、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腾冲支公司费率优惠和个人共同承担的方式筹集。《计生保险保障计划内容及责任释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八、实施步骤
(一)2023年1月15日前,各村(社区)完成启动。
(二)2023年2月28日前,各村(社区)完成保费收缴。
(三)2023年3月1日至3月15日中国人寿腾冲支公司完成清单整理、信息录入。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推进计生保险工作作为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强化责任落实,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乡镇(街道)计生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按照推动时限和实施步骤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利用好春节返乡大潮的契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确保2023年推动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面提质。各乡镇(街道)要把握宣传重点,充分利用全媒体手段和城乡社区各类宣传平台,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落实优化后的生育配套政策,开展计生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要激发群众投保意愿,扩面提质,着力推动计生保险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家庭健康行动的持续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计生家庭防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计生家庭福祉。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及时总结推广各村(社区)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做好宣传引领带动,全面推进乡镇(街道)计生保险工作参保覆盖面的扩面提质。
(三)完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各乡镇(街道)、卫健局(计生协)、中国人寿腾冲支公司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明确具体的联系人,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规范有效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和定期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反馈、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乡镇(街道)工作进度情况实行周报制,中国人寿腾冲支公司每周将汇总后的数据反馈给卫健工作局(计生协),信息应准确有效,便于对于计生保险进展情况进行督促。计生协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针对保险中的赔偿纠纷问题,要以保障计生家庭合法权益为首要目的,与保险公司加强协商沟通,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好投保理赔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四)规范服务管理,提升质量。中国人寿腾冲支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规定,恪守投保自愿、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合理设计保险方案、订立保险合同、及时进行理赔服务,把优质服务贯穿到保险的全过程,做好保险产品解释、保险实务操作培训,严格保费管理使用。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计生保险“启动、培训、宣传、收费、承保、理赔”工作环节遇到的困难问题,与保险公司及时进行沟通,有效推动计生保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便民化,进一步提升投保群众的获得感及满意度。
附件1:北海镇2023年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推动目标
附件2:计生保险保障计划内容及责任释义
北海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1月8日印发
附件1:
北海镇2023年计生保险推动目标
序号 | 乡镇(街道) | 各村(社区)户数 | 2023年推动目标户数(25%) |
1 | 竹坝村 | 277 | 69 |
2 | 双坡村 | 234 | 59 |
3 | 花园村 | 396 | 99 |
4 | 打苴社区 | 967 | 242 |
5 | 新乐社区 | 923 | 231 |
6 | 下村社区 | 462 | 116 |
7 | 富裕社区 | 1033 | 258 |
8 | 双海社区 | 1236 | 309 |
9 | 盈河村 | 813 | 203 |
合计 | 6341 | 1586 |
附件2:
计生保险保障计划内容及责任释义
一、保费筹集:
计生保险费为每年每户120元/份,采用市财政、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腾冲支公司费率优惠和个人共同承担的方式筹集。其中: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家庭及脱贫户的保险费由参保家庭承担100元,市级财政补助10元,中国人寿腾冲支公司补助10元(限每户补助1份);参保的其他城乡居民家庭保险费为每年每户110元/份,中国人寿腾冲支公司补助10元。
二、保障责任
保险保障内容 | 保险金额 | 保险费 |
意外伤害身故金及 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 意外伤害伤残金 | 60000元 | 每户120元/份/年 (中国人寿补助10元) |
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 | 10000元 |
三、责任释义
1.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2.意外伤残:因意外伤害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
3.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村级(社区)计划生育宣传员及乡村医生,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按照国家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金〔2004〕88号)的要求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