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02-7-17_F/2017-0804002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财政衔接资金及项目 | 发布日期 | 2017-08-04 17:30:48 |
文号 | 浏览量 | 30 |
腾政贫办发〔2017〕30号
关于下达2016年度审计整改市级扶贫资金项目及投资计划的通知
中和、团田、新华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2016年度审计整改市级扶贫资金项目及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地点、补助资金、规模和建设内容
(一)建设地点及补助资金
下达2016年度审计整改市级扶贫资金项目3个,补助资金100万元。其中:中和镇新歧社区魁星桥建设项目补助34万元;团田乡后库社区上寨2社道路建设项目补助60万元;新华乡龙井山社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居环境改造项目补助6万元。
(二)资金来源
本次下达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整改市级扶贫资金。
(二)建设内容
团田乡后库社区上寨2社道路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计划按《腾冲市扶贫办 腾冲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贫困村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腾政贫办发〔2017〕9号)执行。中和镇新歧社区魁星桥建设项目和新华乡龙井山社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居环境改造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计划详见附件。
二、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项目管理
各乡镇要进一步健全组织实施机构和项目责任制,完善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执行项目计划,严禁自行调整和变更项目及投资计划。
三、切实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加强资金管理
各乡镇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截留财政扶贫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确保资金安全。同时,要及时进行财务结算,整理相关单据,务必于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报账手续。
附件:腾冲市2016年度审计整改市级扶贫资金项目及投资
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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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腾冲市财政局
2017年8月3日
腾冲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