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5-X/20230405-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北海镇 |
公开目录 | 救灾 | 发布日期 | 2023-04-05 10: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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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镇2023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管理办法》及《保山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规定,为做好我镇2023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地质灾害点分布情况
我镇地处城郊,属山区、半山区,地质环境构造复杂,大于25度的边坡较多,地表风化严重,小冲沟较多,地质下径流及热蚀强烈,有利于地质灾害的发生,双坡、竹坝地处山川河谷地带,山高坡陡,地形破碎,村庄多处于高边坡地带。全镇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4个,监测人员28名,2017年8月18日我镇双坡、竹坝遭遇强降雨天气,造成山体大面积垮塌开裂,泥沙堆积,植被尚未恢复,遇到强降雨天气再次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今年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仍为严峻。经自然资源管理所等部门实地勘察,我镇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为:富裕社区坡头一组;盈河村元头组;竹坝村竹坝组、乃撒组、中寨组;双坡村麻场组、蒲箐组、元塘组;下村社区后所营组。
二、地质灾害威胁的主要对象和威胁范围
全镇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重点防范点14个,主要有:富裕坡头一组;盈河村元头组;双坡村元塘、麻场、蒲箐组;双海水沟、邵家营二组;竹坝村竹坝、乃撒、中寨组;新乐郭家营;下村后所营;花园村杜家湾组。威胁对象主要为当地居民和行人,威胁人口1279人,威胁资产4480万元。
三、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
我镇降水主要集中在5—10月份,是地质灾害主要防范汛期,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预防期,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现象发生概率较大,初夏易出现阶段性气象干旱,汛期易出现单点性、区域性大雨暴雨,极易引发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气象灾害,各村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预防状态,加强对各隐患点的巡查,实时监测预防,认真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确保安全渡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成立北海镇地质灾害防治暨群测群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玥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番啟宗 副镇长
彭 强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番树周 党政办主任
邓有忠 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高国亮 水务站站长
邵立民 安监站站长
李会稳 卫生院院长
邵婷婷 民政办负责人
徐华昌 中心学校校长
各村(社区)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然资源管理所,由邓有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并始终遵循“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防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方针,围绕各村(社区)人口集中居住区和山区居住地,公路延线,进一步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巡查和监测预警工作。主要落实好以下措施:
(一)认真排查和确认灾害隐患。自然资源所、安监站、水务站、电力等部门及各村(社区)要对大于25度的危险性陡坡及有松散物且江水面积较大的沟谷(靠近人口居住区、重要设施)的地方,以及北海湿地景区、玛御谷公司、樱花谷生态旅游区、龙江二级电站和辖区职责管理范围内已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全面掌握监控的情况下,确定有无新的隐患点出现,加大人为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并在汛期加强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二)建立健全群策群防体系。一是各村(社区)、自然资源所、北海湿地景区、玛御谷温泉投资有限公司、龙江二级电站要对已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指定监测负责人,配备有一定文化素质的监测人员。并对隐患点选定工作人员进行明确的责任和分工,按时填发防灾工作明白卡。二是根据我镇的具体情况,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保证采取“三项措施”。
四项制度:①层层负责制度: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工作由镇政府、自然资源所和各村(社区)层层负责,每个隐患点落实的预防负责人监测责任人要确实承担起监测责任;②汛期值班制度,在汛期期间,各级监测人员要明确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上下联系。保证通讯畅通,做好每天的工作记录;③险情巡查制度:监测负责人汛期要轮流值班,24小时进行观测,主要观测异常降寸,地面开裂,土地蠕动,山洪暴涨,异常惊响等灾情前兆和诱发因素,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临灾前兆立即报警,转移群众到安全地带;④灾情速报制定:包括灾前的紧急情况报告和发灾后的情况速报两个方面。发现临灾前兆或异常要在第一时间报警,迅速转移群众,并尽快向上级报告。对灾情(包括灾情规模、诱发因素、伤亡数字、财产损失等)要尽量准确。镇政府接到灾情报告后,及时向市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根据灾情决定启动相关议案。
三条措施:①简易观测措施,灾害防患点要建立简易观测设施进行定量观测记录。地缝列两侧钉桩作裂距和落距变化观测,泥石流做降雨、沟水位置、泥位和泥速观测,按要求做好记录,妥善保存记录资料,以便检查分析判断危险程度;②灾情前兆或紧急情况出现,监测负责人要立即上报并发出警报,群测防点要配锣、号等警报器材,确保报警信号,让群众熟悉了解信号并及时做出反应;③紧急避让措施:对每个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灾情隐患点都要制定做出迅速有效的避让措施和撤离路线,场所,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可以安全撤离。
(三)镇政府安排相应配套资金。对每个灾害隐患点建立观测设备,配备报警器材,及时发放监测人员的补贴,确保监测预警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重点领域工作督导。密切关注市自然资源局和气象局发布的地质灾害信息等级预报,加强对重点危险隐患点监测、检查、督导工作。
(五)及时完善相应台账。重点防范期间内,各监测预报员要及时将地质灾害信息向镇自然资源所汇报,镇自然资源所按要求填表做好记录,资料归档妥善保存。
(六)强化防灾救灾知识宣传。加强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宣传,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执法力度。
六、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负责人
(一)驻镇各单位。北海湿地景区、玛御谷温泉投资有限公司、龙江二级电站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监测、预防负责人由法人担任,相关工作人员由北海湿地景区、玛御谷温泉投资有限公司、龙江二级电站指派,镇政府负责督促开展此项工作,自然资源管理所具体负责检查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镇级站点。镇地质灾害点及监测、预防负责人为我镇排查统计表所列地点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