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5-X/20240516-0000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北海镇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4-01-09 17:35:18 |
文号 | 浏览量 |
各村(社区),镇直及驻镇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镇防震减灾防治工作,经北海镇人民政府研究,现将《北海镇防震减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北海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海镇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镇防震减灾能力,保障人民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保山市地震应急预案》《腾冲市地震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北海镇各类地震事件的防范与处置,以及毗邻乡镇(街道)发生的特定地震(火山)事件的应对。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预防优先、平战结合,分工合作、协同应对,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以人为本、减少损失”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地震发生后,成立北海镇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发生5.0级以下地震时,下设4个工作组,即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保通组、灾情损失评估与恢复生产组、宣传报道组。发生5.0级及以上地震时,下设8个工作组,即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保通组、群众生活保障和善后处置组、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组、公共安全组、灾情损失评估与恢复生产组、宣传报道组、应急资金和物资捐赠筹措组。
北海镇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
指 挥 长:赵国创 党委书记
常务副指挥长:杨 玥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指 挥 长:金育英 人大主席
张发胜 党委副书记
谷从虎 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
李祖良 纪委书记
张文立 党委委员、副镇长
尚中毅 组织委员
罗媛媛 宣传委员
张 丽 副镇长
周志凯 副镇长
杨新玥 副镇长
彭 强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组织办、纪委办、宣传办、民政办、自然资源管理所、安监站、交管站、企业办、林业站、水务站、文化站、兽医站、农科站、农经站、劳保所、合管办、计生办、经济发展办、司法所、乡村振兴办、派出所、中心学校、卫生院、供电所、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镇地震灾害抗震救灾工作,并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完成省、保山市、腾冲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经济发展办,主要负责拟定防震减灾工作计划,提出抗震救灾决策建议,承担震后经济损失评估,辅助做好涉震舆情应对工作。负责日常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震后灾情信息收集上报,开展震后群众转移安置和应急救助,承担房屋建筑工程震后应急安全评估和震后危房鉴定评估、基础设施排危除险加固,牵头开展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由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安监站、武装部办公室、经济发展办、灾区村(社区)等单位为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前方指挥部和上级工作组服务保障工作。
2.负责重要事项通知、信息汇总、情况通报,前方指挥部会议筹备等。
3.记录上级工作组及领导的重要讲话、指示。
4.抓好上级决策事项的跟踪督办、报告反馈。
(二)抢险救援保通组
由专抓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武装部办公室、派出所、安监站、交管站、经济发展办、水务站、自然资源所、灾区村(社区)等为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配置抢险救灾力量,搜救、转移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
2.组织抢通公路,做好应急通行保障,开辟抗震救灾绿色通道,组织运输、投送抗震救灾物资、协助有关部门发放救灾物资。
3.组织抢通、保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广播电视和网路等设施。
4.协助开展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5.承担灾区排危除险、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风险排查、防范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震后次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排查核查工作,查明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开展应急监测预警、转移避险和排危处置等有关工作。
6.加强江河湖水库水质监测和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物防控,对水库、化工厂、油气管道等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三)群众生活保障和善后处置组
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同志担任组长,民政办、派出所、经济发展办、自然资源所、交管站,团委、妇联、灾区村(社区)等为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紧急转移安置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2.开展建(构)筑物的安全鉴定;负责临时安置点选址,搭建过渡性安置房。对临时安置点场地提出安全选址意见,对长久安置点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设立固定热食供应点。
4.调控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市场供应,组织调运、转运灾区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
5.设立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服务平台,指导做好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管理工作。
6.确定遇难者身份,做好遇难者遗体火化工作。
7.发放遇难者家属抚慰金。
8.配合上级对无法确定身份的遇难者进行DNA鉴定。
(四)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组
由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同志担任组长,卫生院、卫生所、水务站、食安办、医保办、灾区村(社区)等为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1.组建灾区临时医疗点,救治、转运伤病员。
2.开展灾区饮用水源安全监测,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
3.开展灾后卫生防疫工作。
4.组织开展灾后心理援助工作。
(五)公共安全组
由派出所所长担任组长,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民宗办、交警中队、灾区村(社区)等为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1.承担灾区交通管制、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防范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等行为。
2.防控以宗教或赈灾募捐名义诈骗敛取不义之财、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
3.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机构、加油站等重要场所的警戒。
4.做好救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六)灾情损失评估与恢复生产组
由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同志担任组长,抗震救灾各成员单位为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1.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核查评估,组织开展恢复重建规划工作。
2.对受灾的基础设施、工业、商贸和农业损毁等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制定恢复生产方案。
3.在开展次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排查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及时组织编制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
4.协调组织调运应急板房等物质;配合灾区选择安全适合搭建场地及紧急搭建临时板房;汇总统计搭建数量,提交生产调运搭建工作报告。
5.积极申报扶持资金、物资和项目。
(七)宣传报道组
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同志担任组长,抗震救灾各成员单位为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上报,正确引导舆论。
2.管理媒体队伍,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新闻报道。
3.做好舆情监测及研判,采取适当形势积极稳妥应对。
4.开展地震应急宣传,维护社会稳定。
(八)应急资金和物资捐赠筹措组
由分管财税工作的同志担任组长,抗震救灾各成员单位为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1.接收和安排捐赠,组织处理有关事务。
2.向上级申请救灾资金、物资和政策支持。
3.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等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督查监察。
三、临震应急反应
(一)地震震级在4.0级以下时,不启动应急响应等级,重点做好以下事项的处置:
1.震后30分钟内,防震减灾办收集各村(社区)受灾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震情,提出工作建议;视情况和需要组织人员赴震区开展必要工作。
2.震后2小时内,安监站、防震减灾办、派出所、中心校、卫生院、宣传办负责人自动到指定位置集结召开震情会商,开展震情跟踪工作。
3.震后2个工作日内,防震减灾办将《应急处置情况报告》及时上报腾冲市地震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及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地震震级在4.0级及以上时,参照市级启动应急响应等级,按《北海镇(4.0级及以上)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方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毗邻乡镇(街道)地震事件应急
毗邻乡镇(街道)地震是指在北海镇周边乡镇(街道)发生并且波及影响北海镇的地震事件。地震造成北海镇建构筑物破坏和人员伤亡时,腾冲市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北海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响应级别,视震情、灾情派出工作组指导和协助支援灾区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五、奖励与惩罚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北海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报应急管理和地震主管部门备案,安监站、经济发展办会同宣传办等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履行相应职责岗位人员自动替补。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