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01526085-X/20240516-00004 发布机构 腾冲市北海镇
公开目录 应急管理 发布日期 2024-01-09 17:35:18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北海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镇防震减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直及驻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防震减灾防治工作,经北海人民政府研究,现将《北海防震减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北海人民政府

                                202416


   (此件公开发布)



北海镇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能力,保障人民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保山市地震应急预案》《腾冲市地震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北海镇各类地震事件的防范与处置,以及毗邻乡镇(街道)发生的特定地震(火山)事件的应对。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预防优先、平战结合,分工合作、协同应对,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以人为本、减少损失”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地震发生后,成立北海镇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发生5.0级以下地震时,下设4个工作组,即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保通灾情损失评估恢复生产组、宣传报道组。发生5.0级及以上地震时,下设8工作组,即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保通群众生活保障善后处置组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组公共安全组灾情损失评估恢复生产组、宣传报道组应急资金和物资捐赠筹措组

北海镇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

长:赵国创 党委书记

常务指挥长:   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金育英   人大主席

张发胜   党委副书记

谷从虎   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

李祖良   纪委书记

张文立   党委委员、副镇长

尚中毅   组织委员

罗媛媛   宣传委员

    副镇长

周志凯   副镇长

杨新玥   副镇长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组织办、纪委办、宣传办、民政办、自然资源管理所、安监站、交管站、企业办、林业站、水务站、文化站、兽医站、农科站、农经站、劳保所、合管办、计生办、经济发展办、司法所、乡村振兴办、派出所、中心学校、卫生院、供电所、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镇地震灾害抗震救灾工作,并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完成省、保山市、腾冲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抗震救灾指挥部设办公室在经济发展办,主要负责拟定防震减灾工作计划,提出抗震救灾决策建议,承担震后经济损失评估,辅助做好涉震舆情应对工作。负责日常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震后灾情信息收集上报,开展震后群众转移安置和应急救助,承担房屋建筑工程震后应急安全评估和震后危房鉴定评估、基础设施排危除险加固,牵头开展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由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安监站、武装部办公室、经济发展办、灾区村(社区)等单位为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前方指挥部和上级工作组服务保障工作。

2.负责重要事项通知、信息汇总、情况通报,前方指挥部会议筹备等。

3.记录上级工作组及领导的重要讲话、指示。

4.抓好上级决策事项的跟踪督办、报告反馈。

(二)抢险救援保通

由专抓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武装部办公室、派出所、安监站、交管站、经济发展办、水务站、自然资源所、灾区村(社区)等为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配置抢险救灾力量,搜救、转移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

2.组织抢通公路,做好应急通行保障,开辟抗震救灾绿色通道,组织运输、投送抗震救灾物资、协助有关部门发放救灾物资。

3.组织抢通、保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广播电视和网路等设施。

4.协助开展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5.承担灾区排危除险、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风险排查、防范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震后次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排查核查工作,查明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开展应急监测预警、转移避险和排危处置等有关工作。

6.加强江河湖水库水质监测和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物防控,对水库、化工厂、油气管道等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三)群众生活保障善后处置组

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同志担任组长,民政办、派出所、经济发展办、自然资源所、交管站,团委、妇联、灾区村(社区)等为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紧急转移安置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2.开展建(构)筑物的安全鉴定;负责临时安置点选址,搭建过渡性安置房。对临时安置点场地提出安全选址意见,对长久安置点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设立固定热食供应点。

4.调控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市场供应,组织调运、转运灾区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

5.设立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服务平台,指导做好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管理工作。

6.确定遇难者身份,做好遇难者遗体火化工作。

7.发放遇难者家属抚慰金。

8.配合上级对无法确定身份的遇难者进行DNA鉴定。

(四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组

由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同志担任组长,卫生院、卫生所、水务站、食安办、医保办、灾区村(社区)等为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1.组建灾区临时医疗点,救治、转运伤病员。

2.开展灾区饮用水源安全监测,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

3.开展灾后卫生防疫工作。

4.组织开展灾后心理援助工作。

(五)公共安全组

由派出所所长担任组长,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民宗办、交警中队、灾区村(社区)等为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1.承担灾区交通管制、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防范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等行为。

2.防控以宗教或赈灾募捐名义诈骗敛取不义之财、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

3.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机构、加油站等重要场所的警戒。

4.做好救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六)灾情损失评估恢复生产组

由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同志担任组长,抗震救灾各成员单位为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1.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核查评估,组织开展恢复重建规划工作。

2.对受灾的基础设施、工业、商贸和农业损毁等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制定恢复生产方案。

3.在开展次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排查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及时组织编制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

4.协调组织调运应急板房等物质;配合灾区选择安全适合搭建场地及紧急搭建临时板房;汇总统计搭建数量,提交生产调运搭建工作报告。

5.积极申报扶持资金、物资和项目。

(七)宣传报道组

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同志担任组长,抗震救灾各成员单位为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上报,正确引导舆论。

2.管理媒体队伍,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新闻报道。

3.做好舆情监测及研判,采取适当形势积极稳妥应对。

4.开展地震应急宣传,维护社会稳定。

(八)应急资金和物资捐赠筹措组

由分管财税工作的同志担任组长,抗震救灾各成员单位为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1.接收和安排捐赠,组织处理有关事务。

2.向上级申请救灾资金、物资和政策支持。

3.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等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督查监察。

三、临震应急反应

(一)地震震级在4.0级以下时,不启动应急响应等级,重点做好以下事项的处置

1.震后30分钟内,防震减灾办收集各村(社区)受灾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震情,提出工作建议;视情况和需要组织人员赴震区开展必要工作。

2.震后2小时内,安监站、防震减灾办、派出所、中心校、卫生院、宣传办负责人自动到指定位置集结召开震情会商,开展震情跟踪工作。

3.震后2个工作日内,防震减灾办将《应急处置情况报告》及时上报腾冲市地震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及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震震级在4.0级及以上时,参照市级启动应急响应等级,按《北海镇(4.0级及以上)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方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毗邻乡镇(街道)地震事件应急

毗邻乡镇(街道)地震是指在北海镇周边乡镇(街道)发生并且波及影响北海镇的地震事件。地震造成北海镇建构筑物破坏和人员伤亡时,腾冲市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北海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响应级别,视震情、灾情派出工作组指导和协助支援灾区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五、奖励与惩罚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北海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报应急管理和地震主管部门备案,安监站、经济发展办会同宣传办等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履行相应职责岗位人员自动替补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