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5-X/20240510-00006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北海镇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4-05-10 16:24:00 |
文号 | 浏览量 |
北海镇2024年度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贯彻执行《防洪法》、《防洪条例》、《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减轻旱、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全镇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腾冲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险情监测
加强防洪度汛期间险情监测是实现防洪度汛“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基础,我镇险情监测的任务主要由镇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承担辖区内工作。进入主汛期,要求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防备。镇政府由镇长为总指挥长,相关领导为副总指挥长并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办公室负责监督考核,并每天与各村沟通联系,严密监视险情、灾情动态。
二、险情灾情报告
进入防洪度汛期,全体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不得无故脱岗。值班人员要搞好上下联系,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要及时逐级报告,由领导小组调动抢险救灾队员赶赴现场抢险救灾。对发现险情不报告,不坚守岗位人员,造成损失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三、组织领导
我镇的防汛抗旱工作由领导小组总指挥长、副总副指挥长统一指挥,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接到险情报告后,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一)根据险情情况,做出抢险行动方案。
(二)组织调动抢险队伍,明确划分责任区。
(三)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四)随时掌握现场变化情况,抓住有利时机,机动灵活应用各种抢险战术。
(五)对无法控制的险情和较大的水利灾情,必须立即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
(六)工作中安全第一、避免发生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
四、抢险救灾队伍的组织调动
抢险救灾,必须有组织、有纪律、有领导地进行,切忌散兵作战,成立由镇直机关单位及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民兵组成的义务抢险队伍和机动救灾小分队、小组,由镇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安排。
五、应急物资储备
镇级储备一定数量的抽水机、编织袋、铲子、锄头、手电筒等防洪物资,以备不时之需。各村(社区)应结合自己辖区内的重大水利工程,每年筹集储备相应种类和一定数量的应急抢险物资。同时,应选定交通方便且具有一定储量的砂、石、土料场。应急抢险时,原则上先利用村级储备物资,不足时调运相关部门的储备物资。
六、后勤保障
由卫生、民政、镇党政办抽调人员成立后勤组,负责搞好救灾抢险中伤员救援药品卫生和食品物资供应等工作。
七、法律责任
险情灾情处理后,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带领各村、组干部群众,查明灾情原因,开展灾后重建。
对在抢险救灾中玩忽职守,人为造成险情灾情的要依法从严惩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抢险救灾中有突出贡献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