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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54-2-/2022-1102007 发布机构 腾冲市司法局
公开目录 公共法律服务 发布日期 2022-11-02 16: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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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扎实推进“法律明白人” 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着力打造群众身边的法律服务

    

9月26日开始,腾冲市在全市范内开展“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初任培训活动。  

活动由中共腾冲市委宣传部、司法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  


 

1、清水司法所  

清水镇首批“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持证上岗  

  

  

9月26日,清水镇举行“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初任培训。市法院、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和司法局相关领导,清水镇班子成员、各站所负责人,94名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参加了此次培训。  

会上,授课老师分别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慈善法、地名管理条例等常用法律法规和党的涉农政策进行了系统而详细的辅导培训。参与培训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贴近农村、贴近群众、内容务实有效,让他们明白了自身职责所在,以后会更好地带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让幸福的地方更加幸福。  

会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全镇首批94名“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颁发证书,这也是清水镇首批“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正式持证上岗,成为法治宣传“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乡风文明“宣传员”。(彭安秀)  

  

  

2、团田司法所  

  

团田乡开展“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初任培训  

  

  

为进一步发挥“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在宣讲政策法律、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形成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9月26日上午,在团田乡党委的统筹安排和积极协调下,组织全乡“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初任培训,进一步夯实农村基层法治建设生力军。  

为进一步发挥“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在宣讲政策法律、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形成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9月26日上午,在团田乡党委的统筹安排和积极协调下,组织全乡“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初任培训,进一步夯实农村基层法治建设生力军。  

此次培训邀请了腾冲市级相关部门组成专班到会主讲,主讲人员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殡葬改革政策、乡村振兴、地名服务、慈善法等常用法律法规和党的涉农政策为大家进行授课,内容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贴近生活、贴近实际。  

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纷纷表示,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基层法治建设,安排的此次培训内容丰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专业性和指导性,主讲人员通过案例进行生动讲解,通俗易懂,十分接地气,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会努力增强自身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质,同时也会积极参与到政策法规宣传、矛盾纠纷化解、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中来,争当模范带头人,为农村基层法治建设不断注入新力量。(尹晓娜)  

  

3、蒲川司法所  

蒲川乡开展“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初任培训  

  

为充分发挥村级“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业务水平,更好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9月26日,腾冲市蒲川乡组织全乡“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初任培训。  

培训会上,腾冲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永权对“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责任、工作任务进行讲解,提出工作要求;市委党校原副校长郭胜老师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作辅导,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背景、核心要义、实践导向三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市农业农村局法制股股长余佳颖从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意义和作用、解读新修订《种子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 举行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授牌仪式,与会领导为部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进行集中授牌。  

培训结束,参训学员纷纷表示老师们授课通俗易懂,同时用案例分析、以案释法的方式,让自己对法律知识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今后在实践中将会运用好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法律明白人”,当好排头兵。  

 接下来,蒲川乡将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在宣讲政策法律、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尹玉吉)  

  

  

4、新华司法所  

新华乡开展“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初任培训  

  

9月26日,腾冲市新华乡组织开展了“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初任培训,各村(社区)遴选确定的“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共计50余人参加,腾冲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永权同志到会指导。  

会上,腾冲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永权同志就“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具体工作职责、任务作了明确,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了要求。同时,组织开展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授牌仪式,为85户示范户颁发了牌子。腾冲市委党校原副校长郭胜老师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宣讲;腾冲市农业农村局法制股股长余佳颖同志结合农村实际,详细讲解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意义,解读了《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内容。  

此次初任培训,宣讲老师以通俗易懂、接地气的方式,切实提高了大家的思想认识,对相关法律法规有了全面的了解,对“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职责有了清晰的认识,就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打好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新华乡将用好、管理好“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队伍,切实发挥他们的作用,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能力,帮助大家积极参与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带头宣传法律政策、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法治新华、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尹晓芸)  

  

5、界头司法所  

界头镇开展“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初任培训  

  

9月27日,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界头镇如期举行“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初任培训,参训人员140余人。  

本次培训会由界头镇党委副书记刘朝鹏同志主持,司法局副局长李永权同志做了培训动员讲话。培训讲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大家讲解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食品安全、种子法等内容。培训取得良好效果。(李志)  

6、曲石司法所  

曲石镇开展“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初任培训  

  

9月27日,腾冲市曲石镇组织开展了“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初任培训。  

  

7、芒棒司法所  

芒棒镇开展“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初任培训  

  

  

  

9月27日,腾冲市芒棒镇组织开展了“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初任培训。  

  

8、五合司法所  

五合乡开展“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初任培训  

  

  


9月27日,腾冲市五合乡开展“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初任培训。  

  

9、猴桥司法所  

猴桥镇开展“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初任培训  

  

9月28日,腾冲市猴桥镇组织开展了“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初任培训。  

  

10、滇滩司法所  

滇滩镇开展“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初任培训  

  

  

9月28日,腾冲市滇滩镇开展了“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初任培训,各社区遴选确定的“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共计90余人参加。  

培训会上,市级培训专班各位领导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常用法律法规和党的涉农政策等有针对性的进行了授课,内容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贴近实际、贴近工作、贴近群众,深入人心。  

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法治意识,提升了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会后参训人员一致认为,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增强自身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学法用法能力,当好“政策宣讲员、金牌调解员、法律好顾问”,让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每个家庭的共识。  

  

11、固东司法所  

固东镇开展“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初任培训  

  

  


9月28日,腾冲市固东镇开展“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初任培训。  

12、中和司法所  

中和镇开展“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初任培训  

  

9月28日,腾冲市中和镇组织开展了“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初任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