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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1634499-3-/2021-1014007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人社局
公开目录 岗位信息发布 发布日期 2021-10-14 08: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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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蒲川乡中心卫生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腾冲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使用编制外人员暂行规定》(试行)及《腾冲市卫健系统2021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为缓解医院人员紧缺的现状,经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4名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党管人才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临床医学岗位1,中医岗位1名,口腔岗位1,医学检验岗位1

三、招聘报名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政治思想好、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

    3.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

4.属腾冲生源地或持有腾冲户口。

5.年龄30周岁以下(19911031日以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6103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条件

1.临床医学岗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五年制大专除外)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毕业证书。

2.中医岗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五年制大专除外)及以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证书

3.口腔岗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五年制大专除外)及以上口腔医学毕业证书

4.医学检验岗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五年制大专除外)及以上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毕业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110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2:30-17:00)。

(二)报名地点

  腾冲市蒲川乡中心卫生院综合楼3楼院办公室。

 (三)报名提交材料

    《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护士资格证书》(或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成绩单)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相关执业资格已在其他单位注册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及同意变更注册地点的证明。

 (四)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

    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笔试成绩100,笔试成绩从高分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100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不足1:3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进行笔试,直接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考核聘用,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1.笔试: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理论知识考试。笔试时间:202110229:0011:00

    2.面试时间:2021102214:30

3.考试地点:腾冲市蒲川乡中心卫生院综合楼4楼会议室。

六、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当综合成绩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医、护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执业注册体检标准》执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由本岗位到达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由高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

拟聘用人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不低于1500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按规定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和考核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二)应聘人员须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

 (三)应聘人员要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整个招聘工作,请卫健局、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