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3-3-/2021-061800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猴桥镇 |
公开目录 | 公共文化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1-06-13 09:1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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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猴桥镇端午节前五大提醒
端午将至,“节日病”进入易发多发期,猴桥镇及时拉响纪律警报,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一、出游请自费
利用假期,带上家人、约上三五知己外出旅游,既陪伴了家人,又交流了感情。不过,党员干部可千万要记得:出去走走看看可以,觊觎公款“潇洒走一回”的事儿可绝对不允许!
此外,一到节假日,用车的方地多了,总有人想钻空子,开公车出去旅游。
再次强调,公车私用是被明令禁止的,平时管得严,节假日管得更严,请严格遵守公车管理相关规定。
二、旅行不能说走就走
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组织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按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包括报告个人去向,是对每一位党员的基本纪律要求。
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三、聚会聚餐前先问自己5个问题
1. 在哪吃,不对外经营的私人会所肯定不行,求你办事的私人老板家中设宴也不要去。
2. 跟谁吃,有可能会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能参加,有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可不行。
3. 吃什么,一般大众消费是没问题,如果享受豪华餐饮、奢侈浪费,也是不对的。
4. 谁买单,公款不行,企业老板买单也容易出问题,特别是职权管辖范围内的。
5. 还要考虑会不会有不良影响,比如虽然是正常吃饭,但是会不会豪饮烂醉,酒后滋事?有没有可能酒后驾车、打牌赌博?这都是党员干部应该远离的错误行为,千万不能给错误发生的机会!
四、节假日购物莫“任性”
节假日往往又意味着“购物季”,党员干部可以趁机任性“买买买”吗?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三条规定,党员要“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6条:对党员在生活中陷入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
在日常生活中,党员要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能动辄挥金如土、讲排场、比阔气;不能明显超过当地正常生活消费水平。
五、节日违规“福利”不能有
违规发福利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
1.挪用专款,虚列开支。如违规从专项财政经费中列支,以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名义购买消费卡、实物,给职工发放节日补助。
2.巧立名目,违规报销。如一些被通报曝光的机关单位以开具办公用品发票等方法购买购物卡、保健品、烟酒等,巧立开支报销。
3.“圈子”共享,利益输送。在被曝光的案例中,一些地方将所谓的福利、津补贴发给本单位上级部门的领导干部手中,借“圈子”共享来实现中饱私囊或利益输送。
【重要提醒】节日期间要安排落实好值班应急工作,值班人员务必到岗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