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3-3/20240412-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猴桥镇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发布日期 | 2024-04-12 12:02:36 |
文号 | 浏览量 |
各餐饮经营户: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宁夏银川富洋烧烤“6·21”燃气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河北廊坊三河市燕郊3·13爆燃事故等相关火灾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腾冲市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猴桥镇将在辖区范围内集中开展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特此公告。
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整治范围
辖区餐饮场所。
整治内容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餐饮场所常见消防违法行为》《餐饮场所常见违反消防技术规范行为》《餐饮场所瓶装燃气常见隐患及依据》《餐饮场所管道燃气常见隐患及依据》《餐饮场所醇基燃料常见隐患及依据》(见附件1—5),重点排查整治7个方面的内容。
建筑消防安全方面:餐饮场所所在建筑是否违反规划、建设的相关规定进行建设;是否违规使用泡沫夹芯彩钢板进行建设;建筑消防安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方面: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否制定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是否每季度清洗一次油烟道。
装饰装修方面: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进行装饰装修。
使用功能方面:餐饮场所内是否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的情况。
安全疏散方面:是否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是否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
消防设施器材设置和使用方面: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燃气使用方面:是否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是否超过100千克;是否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是否分开放置;连接软管长度是否超过2米、是否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是否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
各餐饮场所负责人(责任人)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照附件1—5内容,在4月15日前完成自检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