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3-3/20230122-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猴桥镇 |
公开目录 | 就业 | 发布日期 | 2023-01-22 18:11:47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
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做好稳就
业工作,按照《中共腾冲市委组织部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关于开展“红色劳务”扩大就业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腾人社发〔2022〕35 号)文件要求,结合猴桥镇劳
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坚持精准施策和因地制宜
相结合,坚持个人增收和乡村振兴相结合。
二、目标任务及时间
(一)目标任务。结合《猴桥镇 2023 年红色劳务转移就业
指标任务》目标,对标对表,多措并举,通过“基层党组织+人
力资源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劳务经纪人”的市场化“红色劳
务”模式,提高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不断促进群众持续增收。
(二)完成时间。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12 月。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为确保“红色劳务”扩大就业助力乡村
振兴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经研究,决定成立猴桥镇开展“红
色劳务”扩大就业助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猴桥镇社保中心,由猴桥镇社保中心
主任王根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履行统
筹、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试点工作等职责。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
导小组组长批准,不再另行发文。
(二)强化平台构建。以“红色劳务”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
业“百日行动”“增百计划”“春风行动”、就业帮扶组织化、壮大村
集体经济等工作紧密结合、相互衔接、持续发力,不断强化“乡、
村、组”三级联动机制,积极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应,切实解决农
民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难就业的问题。(三)资金补助方式。实行“红色劳务”输出一次性补助,村
(社区)组织的务工人员成功到达务工地进厂上岗 30 日后,按
照省外补助资金 800 元/人,省内市外 600 元/人,市内 400 元/
人的标准,7 个工作日内由人力资源公司向村(社区)一次性兑
付。一次性补助资金的 50%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列入村集体经
济收入,其余 50%列为村(社区)集体公用经费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一是各村(社区)迅速成立领导组织
机构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红色劳务”工作;把“红色
劳务”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紧盯目标任务,就
业人员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维护转移就业人员的合法
权益。通过挂包负责、专人负责等方式,不断提高“红色劳务”
输出的精准度。二是组织办要主动作为,加强与社保中心对接,
把“红色劳务”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一
地两带两区”创建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社保中心抓好落实,依
托《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做好跟踪问效。三是村(社区)
要务求实效,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为“红色劳务”第一
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本村(社区)“红色劳务”工作。四是参与
合作的劳务公司要把转移就业摆在首位,把劳动维权放在心上,
逐步完善工作体系,规范管理制度;要指定专人作为“红色劳务”
经纪人,适时走访、慰问辖区转移就业人员,帮助转移就业。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村(社区)要与市级联系合作的人
- 4 -力资源公司形成合力,加强驻外劳务服务站对接,协同开展岗位
信息归集、劳动力调岗转岗、维权等服务工作;要强化宣传引导,
线上充分宣传使用保山“掌上就业”平台、“腾冲市招聘网”微信公
众号,线下联合“红色劳务”合作企业同步发力,召开现场招聘会
和入户宣传相结合,推荐就业岗位。同时,要不断提升基层服务
水平,通过从家门到车门到厂门服务,提高转移就业质量,实现
群众尽早尽快增收的目标。
(三)加强督促检查。猴桥镇开展“红色劳务”扩大就业助力
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指导,随机开展检
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