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常识】小心您的个人信息被别人出卖了 !——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公民的个人信息在某些人眼中变成了一种“资源”,不法分子通过倒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近日,腾冲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对被告人李某退出的违法所得5000余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11月至2023年5月,被告人李某通过让周边熟人帮其“冲业绩”或给他人费用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用于注册某网络平台账号,注册成功后将他人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发送给收购网络平台账号的QQ群获取报酬。李某共出售25条个人信息,每条个人信息获利约人民币200元至250元,其非法获利共计5000余元。经腾冲市公安局民警电话通知,李某于2023年8月18日到腾冲市公安局接受调查,并退缴非法所得。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向他人非法出售25人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人民币5000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结合被告人李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积极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李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编辑提醒:随着大数据时代来临,公民信息与公民安全密切关联,公民信息被非法获取泄露,轻则造成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等侵犯公民的隐私权;重则甚至可能引发电信诈骗、敲诈勒索、洗钱等次生犯罪,严重威胁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且易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因此,广大群众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要注重个人信息保护,严防个人信息泄露造成麻烦!同时要树立法治观念,避免因法律意识淡薄、追求非法利益而侵犯其他公民个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