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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救助金为我市法院的申请执行人带来暖冬

发布日期:2020-01-02 浏览: 作者:舒子桁 来源:市人民法院 打印正文

“法官叔叔,谢谢您!”腾冲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主要领导面前,一位黄衣少年一边说一边抬手向他行了一个标准的少先队礼。1225日,腾冲市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现场,这一幕深深感动、温暖着的在场所有法官和申请执行人。

黄衣少年名叫小张,今年10岁,是此次司法救助中年龄最小救助对象。九年前,小张的父母离异,他跟随母亲生活,然而父亲却从此杳无音讯,约定每年给付12000元的抚养费也成了一纸空文。因为生病,母亲独自一人带着病重的孩子四处求医问药,同龄的孩子都在学校追逐着梦想,他却只能休学在家,住院占据了他的大部分生活。

2017年,小张母亲向我市法院申请执行。受理案件后,由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承办法官穷尽执行手段,也只为小张执行到一部分抚养费。最后,法官考虑到他的实际困难,及时为他申请了司法救助。当接到领取救助金电话通知时,孩子坚持一定要到现场感谢为他执行的法官叔叔,于是便出现了篇头的一幕。

此次法院的司法救助金发放会上,我市法院共为10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了6000元到150000元不等,共计260000元的司法救助金。在这岁末寒冬,为申请执行人送来了一丝司法的温暖。

注:司法救助是指国家向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却面临困难的当事人,获得即时支付的救助金。开展司法救助,是腾冲市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一项工作措施,也是传递司法温情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