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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市场监管所调解了一起未设置提示牌引发的纠纷

发布日期:2018-12-21 浏览: 作者:赵兴平 来源:市场监管局 打印正文

1128日,腾冲市场监管局来凤市场监管所接了消费者李女士投诉,称其20181128日早11时,到“某餐馆”吃早点,因经营者清洗过经营场所,且经营场所未设置有“小心地滑”的提示牌,经营者也未口头提示消费者:“小心地滑”,导致消费者不慎滑跌,当场经营者培同消费者到医院进行了检查,检查结论为锁骨骨折,需住院治疗。消费者要求经营者赔偿。

125日,消费者治疗出院,支付治疗费9500元。同日,该所通知消费者、经营者双方到来凤市场监管所进行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结合调查情况,通过耐心细致地对双方做思想工作,最终达成协议,由经营者一次性赔偿消费者3000元治疗费的消费争议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