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1-3/20231130-0001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马站乡 |
公开目录 | 重大项目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3-11-30 16: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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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马站乡召开农村宅基地建房相关政策宣传暨协管员业务培训会。马站乡政府班子成员、各村支书、乡政府干部职工等八十余人参会。
会议强调宅基地基本政策(4条):一是集体所有,成员使用;二是一户一宅,限定面积;三是无偿取得,长期占有;四是乡镇审批,联合监管。
会议学习宅基地建房管理规定和要求(7条):
1.两年未建无偿收回;
2.建新退旧(易址迁建后,原址宅基地须限期退还村集体,不得私自转让。);
3.严禁违法买卖;
4.规范租赁行为(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5.不予批准的情况。农村村民出卖(转让)、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6.内部转让;
7、自愿退出,盘活闲置。
会上培训农村宅基地建房办理流程(4个流程);首先是村民提出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公示;村民委员会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核(一到场);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开工丈量到场(二到场);建设检查到场(三到场);房屋竣工后验收到场(四到场);县级部门备案;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会议最后结合乡镇目前耕地流出图斑“回头看”工作侧重学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通过这次学习培训,马站乡农村宅基地建房相关政策得到了大力宣传,全面加强了农村宅基地建房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