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1-3/20250113-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马站乡 |
公开目录 | 义务教育 | 发布日期 | 2025-01-13 14:3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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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及补助标准简介
1、“两免”是指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实行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650元、初中每生每年850元、特殊教育每生每年6000元)和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90元,初中每生每年180元。)政策。
2、“一补”是指为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具体为:
(1)寄宿制学生:主要包括农村脱贫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依据《腾冲市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腾冲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腾教体联发〔2019〕10号)要求认定的非四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非寄宿制学生:除了农村脱贫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外,还包括依据《腾冲市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腾冲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腾教体联发〔2019〕10号)要求认定的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补助标准:寄宿制补助标准,现阶段为小学1250元/生·年,初中1500元/生·年;非寄宿制补助标准,现阶段为小学625元/生·年,初中750元/生·年。
二、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教育惠民政策。
1、免除全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杂费(小学年生均650元,初中年生均850元,特殊教育每生每年6000元)和学生教科书费(小学每生每年90元,初中每生每年180元)。
2、2024年总计发放家庭经济困难贫困学生生活补助资金508262.50元。具体如下:
春季学期发放家庭经济困难贫困学生生活补助资金246000.00元,惠及学生583人(其中幼儿园195人、发放资金29250.00元,小学214人、发放资金93750.00元,初中162人、发放资金121500.00元,义务教育阶段28种少小民族学生12人、发放资金1500.00元);秋季总计发放家庭经济困难贫困学生生活补助资金262262.50元,惠及学生573人(其中幼儿园133人、发放资金19950.00元,小学229人、发放资金92812.5.00元,初中197人、发放资金147750.00元,义务教育阶段28种少小民族学生14人、发放资金17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