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9-2/20241220-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固东镇 |
公开目录 | 重大项目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4-12-20 09:43:32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扎实做好我镇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度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3〕115号)《腾冲市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 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 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妥善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等 重点对象的基本住房安全需求,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 对象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持续提升我镇农房抗震防灾能力,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 安全感。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改造任务和方式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农危改补助资金用于农村低收入群 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农房抗震 改造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严重困难家庭(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以及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方面支出:不以保障基本住房安全为目的的支出,包括单纯提升住房品质、改善居住环境方面等的支出;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以外农户的住房安全保障支出;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等已有其他渠道资金支持的住房安全保障支出;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经费;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支出。
(二)改造任务。2023年,固东镇共需完成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项目指标25户。
(三)时间要求。列入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 改造实施的农房,力争2023年12月底前全部竣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
(四)改造方式。 引导农户因地制宜选用修缮加固或拆除重 建的改造方式。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或采取聘请乡村建设工匠 (施工队伍)等方式建设,降低改造成本,指导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或施工队伍与农户签订协议。引导农户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更不能因建房过度负债而返贫。
(五)补助标准。继续沿用往年补助标准,补助资金来源为 中央专项资金和腾冲市本级配套资金。
三、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固东镇要履行好项目主管部门职责,各涉及社区要履行好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落实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和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应保尽保。
(二)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建立乡村建设工匠名册管理制度,开展乡村建设工匠信用评价,推动建立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工匠责任制”及时将受训工匠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统”。开展“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提升“乡村建设带头工匠”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不断提升农房建设水平。
(三)推动农房建设管理。进一步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2〕51号)要求,积极推动《云南省农村宅基地建房改造指引(试行)》《云南省农村宅基地建房负面清单(试行)》落地见效,推进住建、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等多部门联审联批联管,加强农村房屋建设过程管理,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秩序,引导农村有序建房。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固东镇应落实好监督责任,充实基层监管力量,镇、村(社区)两级应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安全巡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两违”行为和质量安全问题。
(四)强化农房风貌引导。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 改造、农村宅基地建房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推广《云南省乡村宜 居农房风貌引导图集》(乡村振兴版),由市住建局牵头加快编 制推广现代宜居农房设计通用图集,提炼建房风貌要素清单,引导农户选择“功能现代、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风貌协调”的方式进行改造建设,同步鼓励使用绿色建材,实施农房节能改造,可以“示范房”方式,引导形成各具特色的建筑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