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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89-2/20231129-00004 发布机构 腾冲市固东镇
公开目录 社会救助 发布日期 2023-11-29 18: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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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的程序和要求

1.办理程序:本人或他人代为申请(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办或受委托的村、社区)--审核(民政办入户调查、核对平台核对)--审核确认(民政局根据乡镇、街道审核后进行确认)--资金发放(民政局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社银一体化”发放)。

2.条件:具有腾冲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符合孤儿养育政策的,按照孤儿保障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3.提供材料:书面申请、《云南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表》、残疾证等相关依据材料。

4.要求:申请人符合下列情形的,不应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

(一)申请人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以及个人名下的工商注册出资额等应急之用货币财产总额,超过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

(二)申请人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船舶的;

(三)申请人拥有、租赁的居住用房合计超过2套(含2套)的或者申请人拥有可用于出租、出售的非居住用房的。

5.服务时限:符合条件即时申请,审核通过后实施供养。

6.咨询电话:0875-513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