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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9-0-/2021-1119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日期 2021-11-19 16: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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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学生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00/.年,分春、秋两季发放

二、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政策:

1. 免学费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600元,初中每生每年800元;特殊教育每生每年6000元;

2. 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90元,初中每生每年180以上“两免”经费以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形式补助到学生在读学校,由学校按相关规定统一管理、支配

3. 生活补助标准:从2019年秋季开始,云南省不再实施资助“全覆盖”政策,按照国家标准对建档立卡学生、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等四类寄宿制学生及此四类非寄宿制学生给予补助,其余资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制学生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建档立卡等四类寄宿制学生,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建档立卡等四类非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特殊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每生每年1250元。

4. 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每生每天4,一学年按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800元。

三、普通高中资助政策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生活补助、免学费政策:

1.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分为二等,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500元,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分春、秋两季发放

2.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对象为建档立卡学生、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家庭学生。按等级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杂费一中每生每年1400元,文星中学每生每年1200元,五中、八中每生每年1000元,其余完中每生每年800元。

3.生活费补助标准:补助对象为建档立卡学生,每生每年2500元,分春、秋两季发放暂缓执行

四、职业高中资助政策

职业高中享受国家助学金、免学费、雨露计划政策,建档立卡学生实现全覆盖:

1.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补助对象为中职一、二年级在校生,按月测算,每生每月200

2.免学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

3.雨露计划补助标准:补助对象为中职在校建档立卡学生,每生每年3000元,分春、秋两季发放。

五、大学生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享受大学新生路费补助、国家助学金、学费奖励、助学贷款政策:

1.大学新生路费补助:补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优先满足建档立卡学生,一次性路费补助,在省内就读:每生500元,在省外就读每生1000元。

2.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5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500元。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对普通高校本科专科、民族预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

3.学费奖励:2014年至2020年云南省政府对考入中央部委直属院校(125所)的家庭贫困学生,每人每年奖励补助5000元;2016年至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考入一本院校(158所)的每人每年奖励补助5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直过民族子女考入本(专)科院校的每人每年奖励补助5000元,直至完成学业。

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对象为就读普通本专科(含预科)或研究生。

六、研究生资助政策

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每生每年13000元。资助对象:就读研究生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