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9-0-/2020-0320006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学籍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0-03-20 09:23:58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中小学学籍变动规范流程
一、转学
1、根据《云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毕业年级学生
不准转学。学生转学原则上在学期结束和新学期开学时办理相关手续。
2、由学校提供转学申请表,由家长或监护人认真填写个人信息。
3、审批顺序
4、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在网络中办理变更手续。
二、休学
1、除健康原因以外,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准休学。因健康原因休学的,
必须出具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医学证明。学生
休学期限原则上为一个学年。
2、由学校提供休学申请表,由家长或监护人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
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二份。
3、学校审核。
4、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教育主管部门留存医院证明原件,学校保存申请表和
医院证明复印件,家长留存申请表原件和医院证明复印件用于办理复学手续)。
5、办理顺序:填写申请表——学校审核——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小学生先到中心学校审批)
6、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在网络中办理变更手续
三、复学
1、休学期满后,休学学生须持经教育主管理部门审批过的休学申请表原件、休学时医院证明复印件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要求,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复学。
2、由学校提供复学申请表,由家长或监护人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经教育主管理部门审批过的休学申请表原件、休学时医院证明复印件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学校审核
4、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验证相关材料(小学生先到中心学校备案)。
5、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在网络中办理变更手续。
四、学生基本信息修改
1、由学校提供学生基本信息修改申请表
2、由家长或监护人认真填写个人信息,由学校验证学生本人
和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3、学校审查提出意见,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小学生先到中心学校审批)。
4、办理顺序:填写申请表——学校审核——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小学生先到中心学校审批)。
5、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在网络系统中办理变更手续。
五、补录学籍
1、由学校提供补录学籍申请表
2、由家长或监护人认真填写个人信息。由学校验证本人和监护人
户口簿原件后,留存复印件,若是外地学生,请出具用工单位证明。
3、学校审查提出意见,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小学生先到中心学校审批)。
4、办理顺序:填写申请表——学校审核——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小学生先到中心学校审批)。
5、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在网络系统中办理手续。
六、借考(普通高中学生可以办理)
1、由学校提供借考申请表
2、由家长或监护人认真填写个人信息。
3、审批顺序:
4、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在网络中办理变更手续。
注:详情详阅腾冲市中小学学籍变动规范管理要求或咨询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0875-514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