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1-1-/2023-042200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卫生健康行政检查类事项 | 发布日期 | 2023-04-22 08:58:02 |
文号 | 浏览量 |
个人防护
01
防护原则:尽可能的采用非接触式查验,被查验人需戴好口罩,一旦有身体或物品接触,立即进行手消毒,接触一次必须手消一次。
02
卡点、高速路口、机场防护装备:一次性隔离衣、医用外科口罩、医用乳胶手套、防护面屏、足量的手消液。
03
边检站防护装备:一次性帽子、医用防护服、N95口罩、医用乳胶手套、防护面屏、足量的手消液。
异常情况处理
发现健康码、行程码、体温异常等人员,第一时间引导至临时隔离点并上报(乡镇卡点报乡镇指挥部,高速路口、机场上报市指挥部),待完成异常人员转运后,及时对隔离点进行消毒。
其他要求
01
工作期间严格穿戴防护装备,严禁在工作时摘下口罩或手套饮食、抽烟或交谈;
接触工作区域的物品后要适时进行手部消毒;
工作期间禁止用手直接触碰面部口、鼻、眼等部位。
02
工作结束后,按照规范脱去防护用品,并按医疗废物进包装和处置。
工作区域的物品禁止带入生活区域,切需带入的需经管理人员统一,规范消毒后方可带入。
03
进入生活区域前要按照“七步洗手法”进行手部清洁和消毒。
04
执勤人员使用手持式体温枪测量体温时,体温枪与测温对象保持 3-5cm,不得直接接触被测温人的皮肤。
05
查验时不得将头、手伸进对方的车里;
登记服务对象信息时,请保持 1m 以上距离,最大程度降低暴露风险。
06
工作人员,必须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者不得参与卡点执勤。
来源:腾冲市卫生健康局、腾冲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审核:樊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