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1-1/20230721-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卫生健康行政强制类事项 | 发布日期 | 2023-07-21 08:5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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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腾冲市查处1起医院开展放射诊疗未为患者及陪检者佩戴必要防护用品的案件,涉事医疗机构被罚4000元。
卫生监督员对某医院开展放射卫生日常监督检查时,在该医院DR室X线影像机上发现1名儿童患者的头部、胸部及陪检人员手臂影像,影像显示该患者和陪检人员未穿戴任何防护用品。经调查核实,该医院配备了放射防护用品,但在照射时未对患者及陪检者进行必要的屏蔽防护,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责令该医院立即改正,给予该医院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000元的行政处罚。
【卫监贴士】做X射线检查时,要穿防护服吗?很多人做X光检查时并没有意识穿防护服,而医生也没有刻意去提醒。事实上X射线是一种电离辐射,可以破坏人体内的大分子结构,对血液成分中的白细胞也具有一定的杀伤力,使人体血液中的白细胞数量减少,进而导致机体免疫功能下降,使病菌容易侵入机体而发生疾病,X线对人体的影响可想而知。所以在拍片时,除了受照部位,其他邻近或敏感的部位都需要穿戴防护服,这样99%以上的散射光都可以防护掉。我国《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明确,医疗机构开展介入放射学与其他X射线影像诊断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对邻近照射的敏感器官和组织(眼睛、甲状腺、性腺等)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原国家卫生部于2002年颁布的《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医务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诊断、治疗时,应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应当进行屏蔽防护。尤其是对孕妇和幼儿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事先告知对健康的影响。在此,腾冲卫生监督提醒广大放射诊疗机构,请严格按《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要求,在实施放射诊疗时为受检患者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文字:李 刚
审核:刘继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