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文号:腾卫公罚﹝2025﹞7号
行政处罚相对人名称:腾冲市滇滩镇晓欢美发店
违法案由:腾冲市滇滩镇晓欢美发店(经营者:杨晓欢)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罚款金额:400元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