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1-1-/2019-0805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9-08-04 15: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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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率。2018年12月10日起,腾冲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在腾冲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
申请人依法提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窗口工作人员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申请人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要求,并向申请人提供申请书和告知承诺书。对申请人提供材料齐全,书面告知承诺符合规定形式的,给予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个月内现场监督检查符合要求的转入日常卫生监督;现场监督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合格后转入日常卫生监督;若限期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撤销卫生行政审批并以从重处罚。截至2019年7月31日,共办结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304件,其中新办证136件,延续换证110件,变更许可事项40件,注销证18件。
许可告知承诺制的实施,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申办程序从事前提交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变为当场办结,事后加强服务指导。将办结的时限从20日变为当场办结,实现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准入“最多跑一次”,是该所强化事中事后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体现。
文字:李绍仙
审核:李加旺
编辑:段兆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