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1-1-/2023-0129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发布日期 | 2023-01-29 08:38:57 |
文号 | 浏览量 |
为缓解就诊患者停车难的问题,根据腾发改价格〔2022〕720号 《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人民医院停车场过渡期收取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院拟对医院停车场进行规范化收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2月2日。医院价格科电话:0875—5142697。
一、车辆收费标准
1、停车30分钟内的不收费。
2、白天7时至22时:停车30分钟以上3小时内的,每辆次收取3元;超过3小时的,每延长1小时加收1元/辆次,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收 。
3、夜间22时至次日7时:每辆次收取5元。
4、跨时段(白天+夜间):按停车第一时段实际费用+第二时段实际费用计收。
二、免收停车费车辆
1、对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等车辆免收停车费。
2、对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卫生救护车、救灾抢险、环卫保洁、医疗废物转运、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维护、应急抢险、殡葬服务、院内工程车辆、氧气运输车等车辆免收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