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5-6/20231017-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明光镇 |
公开目录 | 公共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3-10-17 20:13:48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户口一方或者双方都在腾冲市范围内的予以受理;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 、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九、结婚登记的程序: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