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01526095-6-30/2016-0125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明光镇
公开目录 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16-01-25 14:27:56
文号 浏览量 43
主题词
明光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明光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情况。

一、概述

(一)工作机制健全

根据《条例》要求和腾冲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镇于2015年1月份召开了专题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督促和部署。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相关负责人,党政办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信息公开的整体规划、软硬件环境建设和日常信息公开等工作。同时,出台了《明光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光镇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明光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真正做到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落实、机构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二)宣传培训到位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我镇“阳光”政府建设,形象和效能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定期培训操作人员,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精心指导和培训下,信息发布员基本掌握了政府信息统一平台操作,实现了信息在网页上发布工作。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宣传周”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重要意义,并将此活动作为我镇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信息公开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打牢了思想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包括: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2015年我镇主动公开信息约411条,其中在腾冲市集群网站明光子网站公开101条,内容涵盖乡镇概况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回应、乡镇旅游、乡镇资讯、专题栏目、政务公开等8大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程序

根据腾冲市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要求,我镇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对信息公开程序严格把关。对政府文件的公开,确立了“三不公开”原则,即:涉密、涉敏感话题文件不公开,针对个别问题的文件不公开,请示报告不公开。严格遵照信息发布程序,建立健全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依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采取信息员、党政办、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四级审查复核制度,至今未发生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涉密信息以及危及社会安全信息的错误公开事故。同时对照县相关文件,制定了《明光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在腾冲市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公布,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的途径:一是在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及时发布更新我镇各类政府文件、重大活动以及和老百姓密切相关的信息,最大程度上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二是我镇在充分利用市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的同时,加强对办公自动化系统、机关和各村政务公开栏等各种载体的灵活运用,及时发布有关我镇活动的各种情况,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三是坚持网络公开与传统公开相结合的方式,对一些重大政策类信息,采取在我镇辖区内树立广告牌、宣传栏,悬挂横幅的方式进行集中公开,增强宣传力度。四是切实加强我镇档案室的管理,设立信息查询点,方便群众查询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公众咨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五是用好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方式加强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2015年,我镇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二)咨询处理情况:全镇共有130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现场咨询68人次,电话咨询52人次,受理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镇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成效

(一)切实改进了机关作风,密切了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政府公开,加强了机关自身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赢得了群众的信赖;群众通过参政议政,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依法管理给予了理解与大力支持。

(二)强化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政务全面公开,把机关干部的行为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从而有效地防止了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欺骗上级和愚弄民众等腐败问题的发生,有利于“阳光政府”的打造。

(三)夯实了发展基础,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通过信息公开,政务透明了,农民群众放心了,干部们也从繁杂的政务纠纷中脱身出来,投身到经济建设和为民服务中。目前,全镇上下齐心协力,形成了发展合力,经济增长步入了快车道。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咨询服务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3、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提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
    3.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明光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3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明光镇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1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5

制发规范性文件数

6

(二)通多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410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0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5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3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7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1

2.兼职人员数

7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50

单位负责人: 侯琰        审核人:尹观宝     填报人:艾丽娟

联系电话:5855028                    填报日期:2016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