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1-1-/2021-102200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区域规划 | 发布日期 | 2021-10-22 08:11:52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区域卫生规划
2020年全市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79个。到2021年医护比达到1:1.25的目标;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按每千常住人口6张设置,中医类医院按每千常住人口0.76张设置。市人民医院床位规模控制在1200张以内,其它医院原则上不超过500张,使用率不低于95%。到2022年,实现居民健康一卡通,促进卫生健康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和科学决策。
到2021年,全市设置21个乡镇卫生院,其中中心卫生院7个,一般卫生院14个。
二、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
全市规划设置二级以上(含二级)综合医院3个、中医医院1个、精神病专科医院1个。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3个。设置21个乡镇卫生院。设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设置妇幼保健院1个。设置急救站1个。在腾冲市第三人民医院设置传染病医院200床。设置采血点和储血点各1个。
市城(含新城区)4个综合医院,规划期内市城(可以新增二级以上(含二级)综合医院3个。除腾越镇以外,常住人口少于3万人的乡镇可以设置一级综合医院1个,常住人口3至5万人的乡镇可以设置一级综合医院2个,人口5万人以上的乡镇可以设置一级综合医院3个。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各行政村原则上各设置1个村卫生所,实行乡(镇)村一体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