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1-1/20230906-00005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专项规划 | 发布日期 | 2023-09-06 17:1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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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保山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及腾冲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推进腾冲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腾冲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考察云南、考察腾冲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全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以问题为导向,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健康腾冲建设,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在新起点上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目标任务
牢固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快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用3年(2023—2025年)的时间进一步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解决“就近就便”看病就医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使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发展格局更加广泛,健康腾冲行动和健康县城建设高质量推进,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全面开展,健康素养进一步提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更加明显,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更趋均衡,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公共卫生安全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巩固提升,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突破,“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技术得到普及应用,人民群众更高水平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更好供给。到2025年末全市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6.5张、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74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8人,每万人拥有全科医生6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5%、人均预期寿命力争达到79.5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工作目标:完善医疗服务支撑体系,打造一批重点特色专科,夯实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工作措施:
1. 巩固提升县级综合医院提质达标成效
加强医院创等达标工作。市人民医院在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基础上,2023年建成三级乙等医院;市中医医院达到三级标准;市妇幼保健院(二级甲等)持续巩固创建成果,不断发展特色科室建设,争创腾冲市妇女儿童医院;市安定医院加强精神病专科服务能力建设,力争2025年前晋升二级专科医院。〔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有关乡镇(街道)〕
2. 推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加强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鼓励条件成熟的乡镇(街道)卫生院建成社区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95%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乡镇中心卫生院60%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2025年界头镇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中和镇中心卫生院和腾越街道卫生院达到社区医院标准。所有一级以上(含一级)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及留观室。加强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升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持续加强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和胸痛单元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加强乡镇(街道)卫生院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50%的乡镇(街道)卫生院中医馆达到能力提升建设标准;加强村卫生所“中医阁”建设,在10%的村卫生所建设“中医阁”,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持续巩固脱贫地区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巩固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强化乡村医生培训,逐步推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医师转化,稳定乡村医生队伍,落实好乡村医生大学生专项计划。〔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 加强区域医疗分中心打造建设
市人民医院以打造“怒江以西区域医疗中心”为目标,巩固提升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代谢性疾病管理中心创建成果,2025年建成肿瘤防治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麻醉疼痛诊疗中心、重症监护中心、微创介入中心;市中医医院围绕“中国面向南亚边境第一中医医院”的目标,巩固提升胸痛中心创建成果,升级打造消化内镜中心、疼痛诊疗中心、高血压防治中心,2025年建成治未病中心、康复中心;2025年末市疾控中心建成国门疾控中心、区域卫生检验分中心;市妇幼保健院争取建成产前诊断分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分中心、联合生殖健康中心。〔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 强化重点专科能力
到2025年,市人民医院力争新增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培育项目;加快推进儿科、呼吸内科、急诊科、普外科、重症医学科、消化内科、眼科、肾内科等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完成精神科、营养科薄弱专科建设。市中医医院不断加强中医药内涵建设,提升综合医疗服务水平,心血管病科、脾胃病科、肛肠科、康复科达到省级中医重点专科服务水平,骨伤科、妇产科达到保山市级重点专科服务水平;积极探索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发展的创新模式,建成一批名中医工作室和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市疾控中心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国家热带病研究中心)共建腾冲市边境媒传热带病防控与科研基地。市妇幼保健院妇科、产科、儿科达到市级重点专科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医疗机构〕
5. 强化院前急救能力
2023年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固东镇、界头镇、蒲川乡、中和镇、芒棒镇、曲石镇、滇滩镇中心卫生院参与保山市级120指挥调度中心平台,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临床用血保障能力和输血安全质量管理。〔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医疗机构〕
(二)实施公共卫生能力提升行动
工作目标:理顺疾病预防控制改革体制机制、明确功能定位、提升专业能力。提高传染病预防控制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慢性病和重点疾病管理能力,推进医防协同,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需求。
工作措施:
6.推进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升
(1)推进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升。建设疾控中心综合业务楼,健全以市疾控中心为龙头和各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实验室体系,加强实验室人员、技术、仪器设备、试剂等配备储备。到2025年末,结合疾病防控工作需要,A类检验能力按照同级国家标准达到100%,B类检验能力按照同级国家标准达到95%。〔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切实加强疾病监测预警。高度重视突发急性传染病监测预警,在“防”上下足功夫,紧盯传染病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报网络,规范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鼠疫、霍乱等突发急性传染病相关防控工作;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及时发现苗头事件,及时预警,尽量将事件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开展重点疾病遏制攻坚行动。遏制丙肝流行,推进丙肝主动检测、规范治疗和随访管理。有效遏制结核病、肺癌等重点疾病高发频发。持续巩固消除麻风病、疟疾成果。〔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7. 做好“管慢病”专项行动工作
(1)开展“慢病就近规范治”行动。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开展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建设,着力提高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慢阻肺等慢性病综合防治水平和康复服务能力,常见慢性病在家门口就能诊疗。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慢性病“防、治、管、康”综合防控措施,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居民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70%,高血压和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70%以上。2023年,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通过国家级复审验收。到2025年底,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不高于209/10万,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不高于8.9/10万,实现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逐年下降。〔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开展“多病共治护老人”行动。构建多层次医养结合体系,支持“养办医”“医办养”的发展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不断深化医养签约合作模式。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双向转诊机制,提升老年医疗服务水平。到2025年,全市打造一家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提升相应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全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占比达85%,为老年人提供就医便利。推进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设置独立的老年医学科,到2025年,力争全市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100%设有独立的老年医学科。加强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探索创新中医老年病专科诊疗模式,建立老年病多学科会诊机制,持续提升专科服务内涵和服务质量。加强乡镇(街道)卫生院康复科设置,2025年力争设置比例达到35%以上。〔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医保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8.全面提升健康促进能力
(1)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市”“健康促进市”创建成果,以健康腾冲“16个专项行动”为推手,全面开展健康县城创建,到2025年在保山市五县(市)区中率先建成健康县城。〔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执法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文旅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妇联,腾冲机场,各乡镇(街道)〕
(2)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巩固省级卫生乡镇创建成果,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首批创建和顺镇、清水镇2个国家卫生乡镇,到2025年国家卫生乡镇覆盖率大于10%。〔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执法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文旅局、公安局,市妇联,腾冲机场,各乡镇(街道)〕
(3)做好“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云南省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区考核管理办法》要求,扎实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执法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文旅局、交通运输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妇联,腾冲机场,各乡镇(街道)〕
(4)加强“健康细胞建设”工作。持续做好健康家庭、健康企业、健康村(社区)、健康乡镇(街道)、健康学校、健康机场建设工作。到2025年,创建健康家庭200户以上、健康企业20家以上、健康村(社区)20个以上、健康乡镇(街道)3个以上、健康学校2家以上、健康机场1个。〔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执法局、住建局,市妇联,腾冲机场,各乡镇(街道)〕
9.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
职业健康治理监管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不断增强,职业健康工作质量显著提升,劳动者健康水平不断提高。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力度继续加大,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强化科技创新,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规范,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持续下降;职业卫生违法案件查处率、执法人员培训率达100%;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尘肺病患者集中乡镇康复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全市健康企业数量形成一定规模,并实现逐年递增,达到省级健康企业2家、市和县级健康企业20家;市人民医院顺利启动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不断完善。〔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工信局、应急局、人社局,市总工会,各乡镇(街道)〕
10. 推进托育服务能力提升
健全托育服务体系,完善卫生托育体系管理制度机制,提升托育服务供给保障能力。到2025年,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2022年的47个增至50个,保山市级示范性托育机构3个、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1个;每千人口托位数为5个,普惠性托位覆盖率达60%,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0%,逐步解决托育服务体系不够健全、托位数量不够、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人社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教育体育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
11. 推进艾滋病防治能力提升
持续开展防艾宣传“六进”活动,巩固提升“三个90%”目标。盯住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2023—2025年发现率、治疗率、治疗有效率分别达到省级指标考核要求。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和母婴阻断工作,确保持续保持“两个消除”工作成果。〔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工作目标: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简、便、验、廉”中医药服务。
工作措施:
12. 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1)加强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扎实巩固并持续提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成效,积极申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深入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建强中医龙头,加强市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持续巩固工作成效,争取建设中医(专科)临床医学中心分中心,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发挥带动作用。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药科室建设、市妇幼保健院完善中医科建设。完善中西医协同协作机制,规范建立中西医会诊制度,争取建设1个省级中西医协同协作基地。〔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网底。实施基层中医药提质增效工程。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加强乡镇(街道)卫生院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推进“示范中医馆”项目建设。加强村卫生所“中医阁”建设,在10%的村卫生所建设“中医阁”。到2025年,全市100%乡镇(街道)卫生院设置中医馆,50%乡镇(街道)卫生院达到能力提升标准,100%乡镇(街道)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比不低于25%,能够规范开展8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20%乡镇(街道)卫生院中医馆达到国家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标准。100%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100%村卫生所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均能够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挖掘地域特色中医药文化,重点打造“药王宫”,扩大“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影响力,传承发展独具地域特色的中医药文化。依托全国、全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推动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对中医药的知晓率和满意率。〔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实施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工作目标:强化母婴安全底线思维,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不断健全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推动全市妇女儿童健康事业持续发展。
工作措施:
13. 加强母婴安全保障
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强化母婴安全保障,以提升妊娠风险防范水平、提升孕产妇及儿童危急重症救治水平、提升妇幼专科服务能力为抓手,切实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持续开展妇女儿童重大疾病防治,不断扩大适龄妇女“两癌筛查”覆盖范围,将0—6岁儿童先心病筛查工作落实落细。以妇幼体系为基础,积极构筑全市出生缺陷“三级”防治网络。迁建市妇幼保健院,加大妇幼领域人才培养力度,发挥中医药医疗保健作用,加快妇幼信息平台推广使用,通过多渠道保障妇女儿童享有高质量均等化保健服务,切实预防和减少全市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实施卫生应急能力提升行动
工作目标: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充实卫生应急队伍、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和应急管理体系,切实提升卫生应急能力。
工作措施:
14. 健全卫生应急队伍
调整充实卫生应急队伍和专家库,完善队伍装备和管理,加强人员培训和实战演练,围绕“自我保障、独立建制、独立开展工作”目标,建成反应迅速、技术精湛、标识统一、保障有力的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加强中医医院急诊科建设,本着中西医并重、互补长短的原则,与市人民医院共同组建应急小分队,全面提升应急救治能力。〔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各乡镇(街道)〕
15. 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
按照《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试行)》,遵循集中储备和分散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以市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为主体的市级医疗救治药品器械、卫生防疫药品器械、应急采供血物品器械及应急用血等应急物资储备库,实行统一调度管理使用。〔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各乡镇(街道)〕
16. 健全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完善卫生应急工作管理机构,健全市、乡、村三级常态化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适时修订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确保预案方案实用、管用、好用。〔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各乡镇(街道)〕
(六)实施卫生综合监督能力提升行动
工作目标: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逐步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深化卫生健康领域“信用+综合监管”机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促进腾冲市医疗卫生行业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发展。
工作措施:
17. 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
(1)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激发卫生健康领域市场活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六稳”“六保”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易办,推动更多高频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全程网办率达90%、100%。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全面实施诊所备案制,进一步放宽社会办医审批限制,满足多元化的医疗服务健康需求。〔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市直各医疗机构,各乡镇(街道)〕
(2)加强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补齐监督执法人员,保持卫生监督协管队伍稳定性;开展卫生监督员和卫生监督协管员能力提升全员培训,不断提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卫生健康执法检查、卫生行政处罚相关制度,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市直各医疗机构,各乡镇(街道)〕
(3)严厉打击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行为。创新卫生健康领域“信用+综合监管”方式,开展专项整治、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强化市场监督巡查,依法严厉打击查处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行为,使医疗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和医疗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群众医疗安全和公共场所卫生安全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市直各医疗机构,各乡镇(街道)〕
(七)实施信息化水平提升行动
工作目标:建设“标准统一、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区域全民健康信息资源共享、交换、转储,有效平衡医疗资源、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工作措施:
18. 加快推进腾冲市“互联网+医疗健康”项目实施
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提升城乡居民的健康服务水平,力争2024年6月完成市级各医疗机构按照平台接口文档接入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建立腾冲市区域影像中心、区域检验中心、区域心电中心,区域内共享医疗设备和资源,收集和完善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的基础数据。2025年推进健康腾冲APP、分级诊疗服务平台、区域卫生综合管理系统。〔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工信局、发改局、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各医疗卫生单位〕
四、实施改革行动
(一)实施医疗卫生人才管理改革行动
工作目标:健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破解编制供需矛盾,认真落实好《腾冲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卫健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实施意见》,畅通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渠道,促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合理流动,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和人员流动三项机制,力争到2025年,形成制度科学、人员结构优化、综合素质优良、学科梯队健全的卫生人才队伍。
工作措施:
19.实施医疗卫生机构领导队伍管理改革。市级医疗卫生机构领导人员任用实行选任制、委任制,探索聘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实行任期制。对部分领导岗位进行公开竞聘。每个任期一般为5年,领导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10年,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任职年限。实行聘任制的领导人员,其聘期应当与任期相衔接。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应担任满一个任期。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严格考核考评,加强监督约束,完善退出机制,不断激发干事创业激情,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卫健局、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20.实施乡镇(街道)卫生院院长和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内设科室负责人管理制度改革。逐步落实负责人聘期制(每届聘期不超过5年),期满按照聘用、竞聘上岗等多种方式聘用。建立完善“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21.实施引人留人机制改革。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争取以引进紧缺急需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为优先条件;重点以引进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执业医师为主,市妇幼保健院、乡镇(街道)卫生院以引进解决常见病多发病的全科医生为主。
(1)在“引才”上求突破。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需要补充人才的,按程序报批后,组织笔试、面试工作,择优招聘。对高层次、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实行考察招聘,考察招聘包括面试、技术操作、综合考察等形式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机构可在政策范围内自主制定、调整人才引进计划,自主设置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和考察内容,由主管部门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按程序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机构可采取校园招聘的方式到省内外医学高等院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展校园招聘,现场签约。〔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卫健局、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2)在“留才”上求突破。鼓励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自主培养本土人才,加大留人力度。经医疗卫生机构认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后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给予一定补助,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卫健局、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3)在推进中医师承教育上求突破。做好中医药学术经验的继承与发展,推进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组织开展市级师带徒工作,培养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名中医。支持中医医院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促进民族民间特色技术传承发展。〔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在推进全科医生培养上求突破。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方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方式推进全科医生培养,2025年实现每万名居民拥有6名合格全科医生目标。〔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5)在推进公共卫生队伍培养上求突破。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开展疾控机构复合型人才培养,提升城乡医疗卫生机构疾控专干的传染病识别报告、流行病学调查、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慢性病综合干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管理、基层信息化应用等能力,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社区卫生综合治理能力。加强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妇幼专干技能培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2.强化乡村医生队伍管理培训。逐步推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医师转化,通过强化培训管理,在提高业务能力的同时,提高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医师在目前45.87%的基础上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到2025年达47%左右。100%社区卫生服务站、90%以上村卫生所能够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村卫生所至少配备1名中医药服务医务人员。开展乡镇(街道)卫生院医、技、护等卫生人员和乡村医生适宜技术全员培训,重点强化“管慢病”服务能力培训,每年至少开展4期,每期7天。〔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实施薪酬制度改革行动
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两个允许”,充分调动医疗卫生人员积极性,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工作措施:
23.实施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18号),全面落实“两个允许”政策,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医院可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逐步建立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发挥薪酬制度有效激励作用。〔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卫健局,各乡镇(街道)〕
(三)实施医共体改革行动
工作目标:充分履行政府办医职能,理顺医共体与其举办方、监管方以及医共体内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形成权责清晰、管理科学、可持续的制度安排。
工作措施:
24.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大力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深化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稳妥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统筹人员管理、财务管理、药品耗材管理、收入管理、医保管理改革方面取得突破,努力推动形成人员、财务、设备、业务统筹管理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成,县域外住院人次占比逐年下降,县域医保患者住院人次占比巩固在90%以上,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75%。〔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医保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四)实施医保制度改革行动
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医保政策的调节作用,引导医疗机构自觉增强服务能力,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加大疾病救治保障力度。
工作措施:
25.积极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为主付费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成符合条件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全面覆盖。协同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和按人头打包付费改革,持续巩固提升按人头打包付费工作。推进区域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加强监督考核,完善量效并重的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促进医共体进一步健全结余留用机制,用于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开展疾病预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发展重点专科等方面投入不低于年度结余资金总量的40%。〔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各乡镇(街道)〕
26.建立完善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保障药品范围,根据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调整情况动态调整。全省统一信息流转平台应用后,提供“双通道”药品处方流转及结算服务。通过部署处方流转中心,连通医保经办机构、“双通道”医疗机构、“双通道”药店,保证电子处方顺畅流转,实现双通道药品“一站式”结算。到2025年,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至少6家药店纳入“双通道”药店管理。〔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各乡镇(街道)〕
27.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进行医疗服务价格调价触发评估,根据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综合评估参考指标结果,确定调价时间、规模和相应配套措施。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医疗等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进一步体现医务人员知识价值和技术劳务价值。兼顾医疗机构、患者和医保三者平衡,确保医保基金不穿底、群众负担可承受,促进医疗机构良性运行。〔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各乡镇(街道)〕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着力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形成市委、市政府领导、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共同参与的尊医重卫氛围。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会议每年至少专题研究卫生健康工作1次。各乡镇(街道)每年专题研究辖区内卫生健康工作不少于1次。健全领导小组信息报送、情况通报、监测评价等工作机制。
(二)着力强化政府投入责任。强化政府在规划、政策、投入、监管等方面责任。市人民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对市级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临床专科)建设和发展、人才培养给予扶持。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积极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争取上级贷款财政贴息,加强卫生健康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医疗卫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三)着力强化监督保障责任。建立工作监督评估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半年对工作进度进行督促,每年对工作成效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并报领导小组。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进行约谈、问责。
(四)着力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倡导“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理念,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报道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等内容,激发、调动和引导市场主体及社会各界投身参与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建设发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腾冲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
腾冲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
为着力深化改革、激发活力,补齐短板、优化结构,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成立腾冲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马子兴 市委书记
杨艳龙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兴庭 市委副书记
邵 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明立胜 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
赵孝磊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景浩宇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谷绍权 副市长
彭 蕊 副市长
李彬仁 副市长
成 员:尹家波 市委办常务副主任
李金杨 市政府办主任
侯登进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刘建章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李维杰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马家新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樊艳丽 市委编办主任
张 文 市发改局局长
杨怀自 市工信局局长
武 静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陈加良 市公安局副局长
宋媛媛 市民政局局长
董大文 市财政局局长
李朝权 市人社局局长
胡本法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寿好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郑兴统 市应急局局长
李永康 市卫健局局长
刘泽民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寸怡彬 市医保局局长
段生乐 市水务局局长
张丽芝 市政务服务局局长
刘长玉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冯应良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杨永明 市住建局局长
黄宗金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周应考 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局长
陈艾兴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刘泽民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亚轩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方 芳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张家丽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方 圆 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王 芳 市妇联主席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健局,由李永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如遇人员变动,由承担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