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8-0-30/2018-080201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曲石镇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日期 | 2018-08-02 10:33:47 |
文号 | 浏览量 |
为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国家《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院医师、护师进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医保、新农合补助药品的实际应用方法。
二、做好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采购、配送工作。医院临床应用的基本药物全部从云南省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平台采购,由市卫计局指定配送企业负责配送,并做好基本药物的入库验收、在库养护。
三、按照国家相关基本药物价格政策,严格执行药物的零差率销售制度。
四、鼓励临床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院内所有经营的药品均为国家基本药物和云南省增补药物品种。
五、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发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药物治疗的合理、安全、有效提供有效保障。
六、医院合理用药督导小组要加强对医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与评价,定期(至少每月一次)抽调处方和医嘱对基本药物的应用进行点评。对使用比例不达标的科室和严重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并由业务院长对医师和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七、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各临床医师和药房工作人员要对基本药物在应用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反应及时报告。要加强基本药物进货、验收、储存、调配等环节的监管,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和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