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8-0-30/2018-0802007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曲石镇 |
公开目录 | 养老 | 发布日期 | 2018-08-02 10:2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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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务教育阶段两免——“免杂费、免书本费”。
2、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学800元/生﹒年,小学600元/生﹒年,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学生数每年再增加200元,特殊教育学校6000元/生﹒年,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
3、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金,4元/生﹒天,全年以200天计算。
4、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中学1250元/生﹒年,小学1000元/生﹒年。
5、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金,贫困家庭儿童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给予300元/生﹒年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