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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98-0-17_F/2018-0214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曲石镇
公开目录 扶贫 发布日期 2018-02-14 10: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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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石镇扶贫项目库建设(2018年—2020年)实施细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保山市、腾冲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做好扶贫项目库建设,夯实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脱贫措施精准基础,确保到2020年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退出,根据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市级项目库建设安排部署,特编制《曲石镇扶贫项目库建设(2018—2020年)实施细则(试行)》。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领。扶贫项目库建设以市级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入库项目符合规划要求,并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实施提供相应的技术、资金支撑,避免彼此脱节。

(二)坚持目标导向。紧扣全市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总体目标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到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入库项目要具有较强的扶贫功能和脱贫效益,要对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改善、社会事业提升和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具有较大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坚持精准脱贫。要充分运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成果,紧盯贫困人口脱贫需求。入库项目要聚焦贫困户脱贫六项标准、贫困村退出十项标准,在找准户脱贫、村退出短板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长短结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项目安排精准到村(社区)到户到人,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坚持统筹协调。扶贫项目库建设要与行业部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建设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相衔接,充分发挥政府引领和市场机制作用,立足当前、注重长远,确保贫困群众和普通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五)坚持入库管理。以项目为支撑,列入规划的项目要入库进行管理。项目库规模要结合年度脱贫任务和整合资金数量、资源总量合理确定,库外项目不安排资金、不组织实施。

二、编制依据

两级扶贫项目库建设,以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年度脱贫任务为主要依据。

三、入库项目范围

列入市级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且计划在201811—20201231日期间的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村级集体经济、能力建设等与脱贫攻坚工作相关的项目。

(一)产业发展项目:包括特色产业项目、产业以奖代补项目、旅游扶贫项目、电商扶贫项目、家庭农场和种养殖大户项目、金融扶贫项目等。

(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村组道路、人畜安全饮水、基本农田改造、农田水利、农村桥梁涵洞、农村电网、宽带网络、广播电视网络、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治以及其他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

(三)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科技事业、文化事业、体育事业、社区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等项目。

(四)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包括生态修复、生态补偿、美丽村建设等项目。

(五)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包括资源开发、资产盘活、产业带动、服务创收、物业租赁、村旅游、村民联动、社村共建、社会帮扶、股份合作等项目。

(六)能力建设项目:包括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项目。

(七)安全住房保障项目:包括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居房建设、地质灾害搬迁、扶贫安居工程等项目。

(八)其他项目。

四、操作流程

(一)准备阶段(20171110日前)

编制各行业部门扶贫项目库建设入库项目指南,并统一开展学习培训。

(二)编制入库项目清单(20171125日前)

1.村(社区)填报项目清单。村级根据脱贫攻坚规划、(镇)脱贫目标任务以及贫困户、贫困村脱贫退出标准,结合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入户调查摸底,填写建档立卡贫困户到户项目信息采集表(含已脱贫和未脱贫),在此基础上,召开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讨论,研究确定村级拟入库项目并填报项目清单;同时,(镇)组织直站所根据脱贫攻坚规划、行业部门规划、(镇)脱贫目标任务研究确定(镇)级拟入库项目,并同村级项目清单一并进行汇总,填报镇入库项目清单。

2(镇)初审(镇)根据汇总形成的入库项目清单,组织召开班子会议,并邀请挂钩(镇)领导、帮扶单位领导、村两委成员、驻村扶贫第一书记,逐村、逐项审查相关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可行性,对项目设置与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匹配度进行评估,集体讨论研究完成初审工作。

3.上报汇总。(镇)将本(镇)初审后的入库项目表正式行文报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三)主管部门预审(20171128日前)

1.出具预审意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腾冲市扶贫项目库建设(2018—2020年)入库项目表》分送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市级项目主管部门结合部门职能,对相关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可行性进行预审。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删除或调整要求,必要时进行实地核实。通过充分论证后,出具预审意见。

2.预审意见反馈。项目主管部门将预审意见正式行文反馈到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项目初审(20171128日前)

1.提出初审意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项目主管部门预审意见,对照市级脱贫攻坚规划及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对(镇)上报的拟入库项目与脱贫攻坚目标匹配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2.送审。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镇)扶贫项目清单、部门预审意见、初审意见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

(五)拟入库项目公示(20171130日前)

1.公示时间:公示期不少于7天。

2.公示内容:拟入库项目清单。

3.公示范围:市级公示全市扶贫项目、(镇)级公示本(镇)扶贫项目、村级公示本村扶贫项目。

(六)项目入库(20171130日前)

1.建库。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公示无异议后的项目,纳入本市项目库进行管理;对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项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和责任(镇)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整完善后,纳入项目库管理。

2.实施。原则上项目库外项目不安排资金、不组织实施。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扶贫项目库,是规范扶贫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资金管理,发挥扶贫效益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要成立项目库建设领导机构,建立项目库建设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根据扶贫项目库编制流程,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库建设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项目库建设负总则,并将具体工作职责明确到部门、明确到人,相关站所要确保入库项目的合理性、真实性、可操作性。各行业部门要制定编制出扶贫项目库建设指南,指导镇做好项目库建设工作,确保入库项目的合理性、真实性、可操作性。

(三)强化监督检查。项目库建设要公开、透明。按照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求,项目库建设列为市级当年重大督办项目,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库建设的流程不定期到各(镇)、各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2017年度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适时到各镇督查工作推进。扶贫办将结合2017年度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适时到各村(社区)督查工作推进。

(四)严格纪律要求。项目库建设要按照既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完成,对于因为迟报、漏报,影响到脱贫攻坚任务落实的相关单位、责任人,按照腾冲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求,腾冲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报请腾冲市人民政府进行通报、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