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87-6/20260707-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界头镇 |
| 公开目录 | 重大决策听证 | 发布日期 | 2026-07-07 09:22:34 |
| 文号 | 浏览量 |
界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举行《腾冲市界头镇中心镇区、大塘片区、石墙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
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腾冲市界头镇中心镇区、大塘片区、石墙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市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腾冲市界头镇中心镇区、大塘片区、石墙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腾冲市界头镇中心镇区、大塘片区、石墙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7月于界头镇4楼会议室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10至50人,其中:
1.腾冲市界头镇年满18周岁,与《腾冲市界头镇中心镇区、大塘片区、石墙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事项有关的公民7至4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腾冲市界头镇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3至10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腾冲市界头镇人民政府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腾冲市界头镇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腾冲市界头镇人民政府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或邮箱方式。报名信函寄界头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67910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邮箱tcjtgov@163.com;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2日17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腾冲市界头镇人民政府将于2026年7月15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腾冲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腾冲市界头镇中心镇区、大塘片区、石墙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听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李创生
联系电话:0875-5875028
附:《腾冲市界头镇中心镇区、大塘片区、石墙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报名表
界头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