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7-6-11_B/2018-1022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界头镇 |
公开目录 | 义务教育 | 发布日期 | 2018-05-19 10:49:59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第七中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
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为切实做好学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学校校长
副组长:学校总支副书记
成 员:工会主席、分管副校长、初中各级组长及初中各班班主任,学校会计室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工会办公室,由学校工会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会的财会人员负责处理补助经费的发放及日常事务。
二、发放原则及要求
1、发放时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范围: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
3、标准:严格按上级下达的标准执行,每生每学期625元,一学年1250元。
4、补助金必须全部用于寄宿制贫困学生生活补助,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5、补助对象一经确定,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造册发放。
6、学校加大对使用资金的检查,确保无一人漏发。
7、补助资金直接打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银行账户。
三、发放方法
1、召开初中级组长及班主任会议,宣传相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的文件,下达名额到各班。
2、各级组各班准确落实家长或监护人的银行卡号,造册上报学生花名册,
3、学校公示全校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名单一周。
4、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印发花名册到各班由学生签名后,再由校长签字。最后由学校财务室和信用社发放。
5、学校对发放名册及相关发放资料整理归档。
腾冲市第七中学
201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