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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87-6-30/2018-1019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界头镇
公开目录 社会保险 发布日期 2024-04-24 14: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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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头镇医疗保险业务办理须知

界头镇医疗保险业务办理须知

 

    一、2019年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一)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20元。

  (二)符合资助条件的特殊人群个人缴费部分补助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缴费时间是什么时候?

    腾冲市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2月10日。在上述缴费期后,不再办理除新生儿和退伍军人以外的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手续,不得逾期补缴,也不得要求返还已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对逾期不履行缴费义务的,视为自愿放弃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三、如何缴费参保?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居民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腾冲市行政区域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不受城乡户籍限制,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就读学生、在园儿童、婴幼儿、新生儿、宗教教职人员、长期投资经商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腾冲户籍按户籍地、非腾冲户籍按居住地持社会保障卡、农行卡或现金到行政村(社区)由指定安排的代征工作人员通过农业银行终端进行缴费,缴费后领取缴费票据,票据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四)特殊人群可按规定享受参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不缴费,其他符合资助的特殊人群,先由个人全额缴费后再向相关部门申领参保资助。

    四、参保人员享受哪些医疗待遇?

  (一)普通门诊医疗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医保基金按50%的比例报销(中药饮片处方报销比例60%),每月累计支付限额70元。

  (二)慢性病门诊待遇:年度内起付标准累计200元,报销比例60%,不分医院级别,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

  (三)特殊病门诊待遇:年度内起付标准累计1000元,报销比例70%,不分医院级别,与住院医疗费用累计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四)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区待遇: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0%;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75%;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700元,报销比例60%,省内其他州、市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与市内同等级别医疗机构一致,报销比例在市内同等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省级及省外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50%。

  二级及以上中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在上述基础上降低100元,报销比例提高10%(城乡居民尿毒症、重大疾病除外)。

  (五)大病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大病保险已实行医院“一站式”结算,不需要患者再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二次报销。

    五、特殊病、慢性病门诊的病种有哪些?
  (一)特殊疾病门诊病种:⑴恶性肿瘤(包括各种癌症、肉瘤、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黑色素瘤、生殖细胞瘤、白血病及其他需要放、化疗的颅内肿瘤);⑵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包括血透、腹透、CRRT 治疗);⑶器官移植(包括肾移植、肝移植、血液系统疾病的骨髓移植和干细胞移植、心肺移植);⑷系统性红斑狼疮;⑸再生障碍性贫血(包括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⑹血友病;⑺精神分裂症及双相情感障碍。

  (二)慢性病门诊病种:⑴糖尿病;⑵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 II—III期;⑶冠心病;⑷甲状腺机能亢进;⑸甲状腺机能减退;⑹活动性肺结核;⑺慢性活动性肝炎;⑻癫痫;⑼儿童生长发育障碍(生长激素缺乏症);⑽美沙酮维持治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种在以上10种基础上,增加以下病种:⑴帕金森氏病;⑵小儿脑瘫;⑶重症肌无力;⑷肌营养不良;⑸运动神经元疾病;⑹儿童免疫缺陷。

    六、特殊疾病、慢性病如何申报?

  参加保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两年的参保居民需申请办理慢性病门诊待遇资格的,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领取《保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疾病、慢性病门诊申报表》以及相关疾病“准入标准”,填写相关信息,经腾冲市人民医院或腾冲市中医医院(糖尿病及高血压可在乡镇卫生院确诊)按“准入标准”进行病情诊断和病种认定,提供认定病种所需的确诊资料,由参保人持相关资料到参保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申办;申请办理特殊疾病待遇资格的,可直接带上在三级医院出院诊断证明,直接到参保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申办。

    七、参保人员如何报销医保费用?

  (一)门诊报销。普通门诊、特慢病门诊在保山市内医疗机构就诊即凭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就诊实行即时结算。在保山市外特殊疾病、慢性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能即时结算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最迟于次年3月31日前将门诊发票原件、处方原件等交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医保经办人员)审核报销,过时不再办理。

  (二)住院报销。在定点医疗机构凭社会保障金融卡办理医保入院登记手续,出院在医院即时结算。无法进行结算的,先由个人自付后,最迟于次年3月31日前凭社会保障卡、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出院小结、住院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清单原件等资料交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医保经办人员)审核报销,过时不再办理。

    八、到省外住院如何报销费用?

目前,跨省异地住院就医直接结算已经开通,全国已有700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具体就医程序:一是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二是你要选择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医院;三是一定要带上社会保障金融卡。跨省异地就医使用就医地目录、享受参保地待遇、服从就医地管理,异地就医相关信息可在http://si.12333.gov.cn上查询。

    九、异地住院回乡镇社保中心报销的需提供如下资料:

    1、住院发票

    2、费用清单

    3、诊断证明

    4、属外伤害住院的还需提供病案首页、首日病程记录。

    5、复印社会保障卡或患者信用社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