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6005257-0/20260130-00001 | 发布机构 | 云南腾冲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6-01-30 14:33:17 |
| 文号 | 浏览量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及《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要求,结合腾冲经开区工作实际,特编制《腾冲经开区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腾冲经开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腾冲市石头山工业园区园兴路10号,电话:0875-5199828;邮箱:hqhzqgwh@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腾冲经开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园区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和人民群众需求,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功能,规范公开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着力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
持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与质量。根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结合经开区工作实际,开设栏目均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一是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财政资金、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等核心工作,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规划、项目建设、政策文件、招商引资、财政预决算及解读信息等26篇,微信公众号发布69篇;二是强化政策发布与解读,对涉及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文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综合运用图文、问答等形式进行解读,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三是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流程时限及收费标准。动态更新产业扶持政策、惠企措施、人才服务等信息,方便市场主体查询办理。四是拓展公开渠道与形式,以管委会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持续优化栏目设置和功能。同时,积极利用“腾冲经开区发布”等政务新媒体、宣传公示栏等多种渠道,扩大信息传播覆盖面。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管理制度。2025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全年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发布等环节的审查机制。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与动态清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权威、及时。制定、完善《腾冲经开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腾冲经开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腾冲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腾冲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办理制度》、《腾冲经开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腾冲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着力打造高效、透明、便民的数字化政务服务体系。平台以数据整合为基础,实现了政策发布、办事指南、项目申报、投诉建议等核心功能的线上集成,显著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和行政服务效率。把微信公众号作为平台移动端核心载体,发挥重要宣传与服务作用,通过定期推送园区动态、产业政策、便民通知等,以图文、视频等生动形式,构建了政企民即时互动桥梁。同时强化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和日常监管,确保信息发布准确、互动回应及时。
(五)监督保障
强化监督保障,确保工作实效。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自查与督查,将公开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核。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认真整改发现的问题。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云南腾冲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结合经开区工作实际目前开的栏目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策文件、组织机构、通知公告、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自评报告、政府采购、应急管理、重大建设项目、人事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栏目。栏目均按规定及时发布相应内容。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工业企 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由于经开区的机制体制问题,行政许可、行政法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遵循属地审批管理的原则,涉及的相关事项办理均到腾冲市相关部门办理并相应部门对其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方面进行公示、公开。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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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经开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初步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可读性有待提升,部分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读的针对性和传播效果有待加强。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有待拓展,部分领域(如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土地利用、规划建设详情等)信息公开的精细化、具体化程度尚不能满足公众和市场主体更高层次的需求。三是政务公开平台资源整合与数据共享水平有待提高,网站、新媒体、线下平台间的协同联动和数据共享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智能化、个性化服务水平有提升空间。四是依申请公开工作能力需持续强化,面对复杂、新型申请需求时,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和沟通解释能力需进一步增强。
结合不足,经开区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创新解读形式,提升传播效能,建立政策解读多元化工作机制。二是细化公开标准,推动深层次公开,围绕园区高质量发展和公众关切,进一步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和要求,推动更多涉及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的关键信息向社会公开。三是深化平台融合,优化服务体验,探索构建统一的政务公开信息资源库,提升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能力。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养,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和沟通技巧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处理复杂申请和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全年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