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县财政局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等
2016年第1号(总第9号)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公告)
1、腾冲县财政局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腾冲县2014年度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3、腾冲县农业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腾冲县界头镇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腾冲县水务局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6、腾冲县林业局2013年至 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7、腾冲县荷花镇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8、腾冲县发展和改革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9、腾冲县第一、第二幼儿园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0、腾冲市2014年1-12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结果
腾冲县财政局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腾冲县审计局于2015年4月至6月,对腾冲县财政局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全年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220643万元,占全年预算的98.5%,同比减收15196万元、下降6.4%。其中完成公共财政收入153016万元,占全年预算的100%,同比增收3806万元、增长2.6%。全年完成基金收入52668万元,占全年预算的99.1%,同比减收83362万元,下降61.3%。
全县完成财政总支出494746万元,占全年预算的100.6%,同比减支53071万元,下降9.70%,其中:公共财政支出418602万元,占全年预算的100.3%,同比增支31495万元,增长8.10%;基金预算支出76144万元,占全年预算的87.3%,同比减支84566万元,下降52.60%。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财政局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投资增速大幅放缓、旅游和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等严峻形势,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效监督下,紧紧围绕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县人大十六届第二次会议和县人大十六届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锐意进取,圆满完成了收支目标任务。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在预算执行、预算管理中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压缩财政结余结转及暂存、暂付资金规模不到位;
(二)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库36731.27万元;
(三)违规出借财政专户资金28288.70万元;
(四)抽查发现,截止2014年末县林业局往来专项结存“红花油茶样板林建设补助、红花油茶标准化种植示范经费”等项目结存两年及以上的资金116.12万元;
(五)借助项目补贴“搭车”收费11.83万元;
(六)部分项目物资未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52.41万元,经抽查,曲石镇、固东镇、明光镇在组织实施2014年林业产业化-木本油料产业发展项目时,涉及项目所用物资均未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其中曲石镇涉及金额18.53万元、固东镇8.45万元、明光镇25.4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腾冲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压缩财政结余结转及暂存、暂付资金规模不到位,责成财政部门在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压缩往来款方面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对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库的问题,财政部门应按照预算执行进度,清算后将余额14314.15万元及时上缴国库;对违规出借财政专户资金的问题,要求财政部门全面清理和收回财政专户对外借款26288.70万元;对专项结余116.12万元未按要求清理上缴国库的问题,责成县林业局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结算,并于2015年年底以前将项目实施及整改情况向县财政局、县审计局专题汇报;借助项目补贴“搭车”收费,审计指出问题后,界头镇纪委已做出处理;对部分项目物资未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建议腾冲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对未按要求实施政府采购的曲石镇、固东镇、明光镇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腾冲县审计局建议:一是逐步建立和完善“四本预算”为基础的政府预算体系,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将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强化对预算编制、审议、执行、监督各环节之间的制衡机制。二是进一步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各级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除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予以保留的专户外,其余专户在2年内逐步取消。四是加强国库资金管理,提高国库资金运行效率。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腾冲县财政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股室深入分析问题根源,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对压缩财政结余结转及暂存、暂付资金规模不到位,今后将加大压缩力度,逐步压缩结余结转资金和暂存、暂付款规模;对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库36731.27万元的问题,目前已全额缴入国库;对违规出借财政专户资金28288.70万元,已按审计要求,加大清理力度,截止8月底已收回借款8055万元,由于借出资金数额较大,且是用于交通、城市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短期内难于妥善处理。下步计划待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资金到位后,安排国资公司已垫付还款的贷款项目资金收回一部分;林业局结存两年以上“往来专项资金”116.12万元的问题,林业局已将项目安排到林场及相关乡镇,项目正在按计划抓紧实施中;借助项目补贴“搭车”收费11.83万元的问题,界头镇党委责成大塘社区班子领导做出检讨,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处理;部分乡镇涉农物资采购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市政府采购办已按审计要求,对相关乡镇进行了通报处理。
腾冲县2014年度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腾冲县审计局于于2015年6月至7月,对腾冲县地方税务局2014年度税收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4年腾冲县地方税务局共组织入库地方税费156310万元,同比减收14053万元,减8%,其中:税收收入126232万元,同比减收16084万元,减11%;规费收入完成28635万元,同比增收2401万元,增9%;地方教育费附加完成1443万元,同比减收370万元,减8%。2014年税收收入占市地税局计划下达(调整)116620万元的108.24%;按县委县政府考核口径完成税收收入124064万元,同比减收15539万元,减11%,其中:公共财政收入完成94231万元,同比减收12556万元,占县政府下达任务的100.20%。
审计结果表明,腾冲县地税局在2014年税收征管过程中,在房地产市场下滑、固定资产投资趋缓及各项政策性减免税全面落实的多重影响下,顶住压力、迎难而上,有效应对市场整体消费需求不足、结构性减税和我县税源结构单一等不利因素,真抓实干、积极工作,通过努力完成了市县调整的税收目标任务。但也还存在部分单位延期纳税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单位耕地占用税税款延期缴纳25931.17万元。审计抽查发现,县土地收储中心2012年至2014年共缴纳耕地占用税28817.44万元,其中,当年缴纳当年上级批复土地的13批次,税款4294.21万元,缴纳以前年度欠缴税款24523.23万元;县交通局2013年至2014年缴纳耕地占用税1435.48万元,其中,当年缴纳当年省批土地的1个批次,税款127. 94万元,补缴以前年度欠缴土地9个批次,税金1351.06万元;县水务局2014年缴纳耕地占用税100.40万元,均为缴纳以前年度欠税。以上三个单位合计税款缴纳延期25931.17万元,所缴纳的欠税中,最长土地批复年度为2008年,欠税时间长达7年。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鉴于所欠税款已解缴,本次审计不作处理,但在今后的税收征管过程中,县地税局应严格按照税收征收法律法规及时征收税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腾冲县审计局建议:(一)地税部门应加强与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建立相关的联系制度,加快对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的催收力度,确保税款安全及时入库,维护税收的严肃性;(二)强化税收征管,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严格税款管理,确保税款及时准确足额入库。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腾冲县地方税务局高度重视,深入分析问题根源,采取积极措施,进行了整改。
腾冲县农业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腾冲县审计局于2015年5月至7月,对腾冲县农业局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农业局局机关总收入54905225.14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320000.00元;局机关支出53041504.96元,其中基本支出3761267.00元,项目支出49280237.96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4054349.68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2190629.50元)。
审计结果表明, 2014年腾冲县农业局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财务管理基本能够遵守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相关会计信息与财务收支状况基本相符,但也存在少计固定资产、结算数据不真实、现金发放电话费补助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少计固定资产10049.00元;
(二)会议费决算数据不实12032.00元;
(三)现金发放电话费补助6600.00元;
(四)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腾冲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少计固定资产的问题,责令县农业局对少计的固定资产10049.00作补记固定资产处理,确保账实相符;对会议费决算数据不实和现金发放电话补助费的问题,责成县农业局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腾冲县审计局建议:(一)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项目使用范围支出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及时入账,对已报废的固定资产及时清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建账设卡,明确管理责任人,确保资产安全,加强资产管理。(三)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核算,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腾冲县农业局高度重视,深入分析问题根源,采取积极措施,采纳了审计建议,对少计固定资产10049.00元已经做了补记固定资产处理。
腾冲县界头镇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腾冲县审计局于2015年7月至9月,对腾冲县界头镇人民政府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4年,腾冲县财政局下达界头镇部门预算总额为2843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3073万元,调减预算230万元,调减额占本年总收入的4%。决算报表反映部门总收入54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01万元(含政府性基金25.8万元)。
2014年部门总支出3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7万元、项目支出1035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本年总支出较上年减4914万元,减56.45%,减少原因为上级部门专项补助减少。2014年年初结转和结余623万元,当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23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 2014年界头镇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财务管理基本能够遵守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相关会计信息与财务收支状况基本相符,基本能执行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但也存在扩大开支范围、违规发放津补贴、少计固定资产及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发放各种补贴424898元,其中用现金发放电话费补助6900元,发放各种补贴417998元;
(二)少计固定资产45190元;
(三)扩大开支范围484598元;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腾冲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发放各种补贴的问题,发放的电话费补助6900元此次审计不再进行处理,但界头镇应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杜绝再以现金形式发放主要领导电话费,对其余违规发放的资金417998元作退回并收缴国库处理;对少计固定资产的问题,责令对少计的固定资产45190元作补记固定资产处理;对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鉴于界头镇的实际情况,此次审计不作处理,但界头镇应在以后的接待中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腾冲县审计局建议:(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同时要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处理账务。(二)严格执行按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不能以任何名义购买土特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界头镇政府已正在积极整改,采纳了审计建议。对少计固定资产45190元已经做了补记固定资产处理;对现金发放领导电话费的问题已不再发放电话费;对接待中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已按相关规定执行;对违规发放的资金417998元作退回并收缴国库处理的问题正在积极整改。
腾冲县水务局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腾冲县审计局于2015年5月至6月,对腾冲县水务局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初腾冲县财政局下达腾冲县水务局及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水资源管理中心、甘露寺水库管理所、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站、大河水库管理处8801138.83元。决算报表反映水务局局机关总收入176217448.79元,其中:政府性基金27396319.20元。2014年局机关支出187983217.50元,其中:基本支出 5652870.78元、项目支出182330346.72元。2014年年初结转和结余29830219.65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064450.94元。
审计结果表明, 2014年腾冲县水务局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财务管理基本能够遵守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相关会计信息与财务收支状况基本相符。但也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结算数据不真实、扩大开支范围、在公务接待中购买礼品及土特产、自订政策发放评审费等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招待费决算数据不真实234286.00元,其中且超标准列支232875.00元;
(二)公务用车配备和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2014年决算报表中差旅费不真实,将2013年发生的差旅费44796.00元在2014年核算;
(四)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2014年无依据向个人发放评审费88323.00元;
(五)少计固定资产9230.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腾冲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招待费决算数据不真实的问题,责令水务局在以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纠正上述违规行为,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对公务用车配备和管理问题,责令水务局应加强公车管理,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对2014年决算报表中差旅费不真实,责令水务局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积极措施,纠正上述违规行为;对无依据向个人发放评审费的问题,责令今后应规范津补贴发放,严格遵守中央六条禁令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少计固定资产的问题,应进行账务调整,补充登记固定资产9230.00元,确保账实相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腾冲县审计局建议:(一)腾冲县水务局应建章立制,对发生的差旅费应要求出差人员及时整理报账,以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二)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使“三公”经费逐年呈下降趋势,规范公车使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腾冲县水务局高度重视,深入分析问题根源,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对少计固定资产9230.00元,已进行账务调整,补记固定资产。
腾冲县林业局2013年至 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腾冲县审计局于2015年3月至4月对腾冲县林业局2013-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
(一)2013年
2013年,腾冲县财政局下达腾冲县林业局及林推站、来凤山林管所、红花油茶实验站、苏江林场预算总额为7902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1491万元,追加预算6411万元,追加额占本年总收入的81%。当年预算向社会公开5个。决算报表反映部门总收入79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181万元、上级拨款89万元、事业单位营业收入632万元。
2013年部门总支出8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1万元、项目支出6012万元、经营支出632万元。本年总支出较上年(减少)277万元,(减少)3 %。2013年年初结转和结余2894万元,苏江林场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240万元,当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31万元。(2012年局机关6910万元、苏江1818万元、油茶实验站2014年成立、林推站124万元、来凤所130万元,合计8982万元)。
(二)2014年
2014年,腾冲县财政局下达腾冲县林业局及林推站、来凤山林管所、红花油茶实验站、苏江林场预算总额为6086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1580万元,追加预算4506万元,追加额占本年总收入的74%。当年预算向社会公开5个。决算报表反映部门总收入60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884万元、上级拨款59万元,事业单位营业收入1143万元。
2014年部门总支出6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0万元、项目支出3913万元、经营支出1199万元。本年总支出较上年减少1764万元,减少20%。2014年年初结转和结余2269万元(2014年期初数与2013年期末数相差62万元为茶花基地划转住建局调整上年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和结余141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至2014年腾冲县林业局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财务管理基本能够遵守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相关会计信息与财务收支状况基本相符,基本能执行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但也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预算编制不完整、结算数据不真实、会议费培训费超支及扩大开支范围、虚列支出、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存在的问题:1. 决算数据不真实253157.72元;2、会议费超支22650元,无会议通知、签到表、经费决算等资料报销会议费79069元;3、公务接待管理方面的问题;4、公务用车配备和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5、多报差旅费1948元;
(二)未办理政府采购12125元;
(三)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1. 专项结余过大,资金效益未能有效发挥;2、虚列支出12.40万元;3、预算编制不完整4945.81万元;4、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310743.8元;5. 违规发放津补贴50900元;6、2013收取森林资源评估费92345.32元未执行收支两条线。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腾冲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的问题,责令林业局应在以后的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其中多报差旅费1948元作退回并收缴国库处理;对未办理政府采购的问题,责令林业局及下属单位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采购手续;对专项资金结余过大的问题,县财政局2015年4月已对结存两年以上的财政存量资金(财政预算安排部分349.95万元)进行了收缴,责成县林业局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对虚列支出12.40万元的问题,作收缴国库处理;对预算编制不完、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2013收取森林资源评估费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的问题,责令林业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腾冲县审计局建议:(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同时要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财务核算行为,健全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特别在对各种收费项目的管理中,不能仅仅根据银行对账单记“待入收入”,腾冲县林业局要制定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定,确保各种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二)加强对育林基金的管理,腾冲县林业局要制定育林基金的内部管理办法,对育林基金的使用年初制定计划,严格按计划安排使用。(三)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跟踪调查,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林业局已进行整改,采纳了审计建议。对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的问题,林业局在工作中已经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多报差旅费1948元已退回并已收缴国库;对未办理政府采购的问题,林业局及下属单位在工作中已严格执行采购手续;对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县林业局已加强项目管理,加快了项目实施进度;对虚列支出12.40万元的问题,已收缴国库;对预算编制不完、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2013收取森林资源评估费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的问题,林业局在工作中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腾冲县荷花镇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腾冲县审计局于2015年7月至8月,对腾冲县荷花镇人民政府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荷花镇2014年完成财政总收入168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5%,同比增收163万元,增长1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0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1%、上划收入28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19万元;上年结余-34万元;上解支出243万元;累计财力3543万元,当年可支配财力1581万元;本年支出357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39%;年末净结余-3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荷花镇在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中,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国库改革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合理调度资金,积极组织财税收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地方财政总收入和公共财政支出分别完成全年预算的105%和239%,圆满完成了全年收支目标任务。在预算管理中,基本能够按照“保工资、保重点、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要求开展工作,强化预算管理,不断完善乡镇“零户统管”和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努力提高财政监管能力。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在预算管理、预算执行等方面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预算执行中发现的问题:1. 截留、隐瞒非税收入11669元;2. 应缴未缴预算款28122元;3. 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涉及纳税基数157900元;4. 财政支出决算不实1766384.64元;5. 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二)公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超编使用公务用车9辆,车辆管理内控制度不健全;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腾冲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截留、隐瞒非税收入11669元及应缴未缴预算款28122元的问题作收缴县级国库处理;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已按程序移送腾冲县地方税务局进行查处;对财政支出决算不实的问题责成荷花镇人民政府在今后年度预算执行中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增收节支,逐步消化历年财政挂账支出;对往来款长期挂账责成荷花镇对往来款项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对公车管理方面的问题责成荷花镇加强公车管理,结合下一步公车改革,做好公务用车清理和上报处理工作。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腾冲县审计局建议:(一)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规定,及时征收和上缴预算收入;(二)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资金使用范围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减少现金结算;(四)进一步加大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核算水平,加强内部及单位之间的衔接,反映经济行为全貌。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荷花镇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整改落实。截留、隐瞒非税收入11669元及应缴未缴预算款28122元,荷花镇已将其全部缴入县级国库;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已由腾冲县地方税务局进行了查处;其他问题荷花镇已将其纳入整改计划,将按计划及时进行整改。
腾冲县发展和改革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腾冲县审计局于2015年1月至2月,对腾冲县发展和改革局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发展和改革局决算反映收入总额为16 834 675.90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决算反映支出总额为18 006 383.30元,其中:基本支出15 927 702.36元,项目支出为2 078 680.94元。2013年结余2 343 026.46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93 026.46元,项目支出结余2 150 000.00);2014年末结余1 171 319.06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 100 000.00元,项目支出结余71 319.06元)。
审计结果表明,发展和改革局的财政拨款支出基本上按照预算支出列支,基本能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固定资产购置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三公”经费支出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存在支出超预算,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相关政策不到位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支出超预算695 680.94元;
(二)库存现金过大。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腾冲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责成发展和改革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尽量使用转账,减少现金开支,保证资金安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腾冲县审计局建议:公务接待要建立审批控制制度,费用报销的接待清单等附件应齐全;在资金支付时应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对跨月不能归还 的借款应当及时记账处理,借款人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合理使用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进行研究,提出整改的对策和措施,进行了整改,采纳了审计建议。
腾冲县第一、第二幼儿园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腾冲县审计局于2015年3月至4月,对腾冲县第一、第二幼儿园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幼2014年度账面反映预算收入共计5817798.36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85000.00元;当年预算支出共计5615798.36元;年末结转和结余(累计结余)487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87000.00元。预算支出共计5615798.3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36046.8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04136.9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2414.54元、债务利息支出139058.21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14141.78元。
二幼2014年度账面反映预算收入共计3429169.71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69795.00元;当年预算支出共计3538118.09元;年末结转和结余(累计结余)660864.62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660864.62元。二幼2014年度账面反映预算支出共3538118.09 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39695.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8235.6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9094.40元、债务利息支出1800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1093.00元。
审计结果表明,腾冲县第一、第二幼儿园2014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各项收入均纳入学校账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保教费严格执行相关的收费标准,代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园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园内成立了经监小组,对每月的财务管理状况及经费收支等进行审查,发现问题能及时纠正。但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方面及政策执行中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中发现的主要问题:1.存量资金较大,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
(二)一幼未按规定及程序与非在编职工(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腾冲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问题,责成一幼、二幼在以后的财务核算管理工作中,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好内部各种规章制度,抓好公务卡结算或转账结算和预算单位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对未按规定及程序与非在编职工(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问题,责成一幼改正,规范用工行为,按相关规定及程序与受聘者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腾冲县审计局建议:(一)政府应适当增加对公办幼儿园办学经费及生均公用经费的投入,全面建立公办幼儿园经费保障基本制度,保证公办幼儿园的正常运转。(二)政府要鼓励引导、规范发展民办幼儿园,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建设。(三)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学籍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四)建立债务偿还机制,促进债务良性管理。公办幼儿园在收费有限的情况下,一方面要想方设法积极争取资金,提高债务直接偿还能力;另一方面要厉行节约,规范支出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能,缩短债务的偿还周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第一、第二幼儿园高度重视,认真整改落实。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二所幼儿园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进行规范;一幼已按规定及程序与非在编职工(临时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腾冲市2014年1-12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腾冲县审计局于2015年3月至4月,对腾冲市2014年1-12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全市实际参加新农合的人口数为591855人(其中包含:民政资助低保户及五保户108070人,以及按国家相关政策农转城的居民户口),参合率达97.83%。
2014年1—12月份,全市共补偿257.09万人次,其中门诊补偿250.13万人次,占总补偿人次的97.29%;同比减少1%;住院补偿6.96万人次, 占总补偿人次的2.71%,同比增长5.65%。补偿资金共计21187.10 万元,其中门诊补偿资金4852.21万元,占总补偿资金的22.9%,同比增长6.97 %;住院补偿资金16864.46万元,占总补偿资金的79.60%,资金使用率为94.2%,同比降低0.13 %。全市参合农民住院次均补助3918.0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94.47元,提高14.44%。平均实际补偿率为60.90%,同比减少1.91个百分点。其中,市(县)以上、市(县)、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实际住院补偿率分别为55.36%、60%、80.34%,同比分别增加1.34、4和1.12个百分点。
审计结果表明,腾冲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市合管办能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新农合政策,机构健全,新农合基金管理各项制度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健全,体制运行比较平稳有效;农民参合率保持较高水平;推动了农村卫生资源的整合利用,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财务管理符合《会计法》、《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等财经法规的规定,新农合基金按照相关规定设立了财政专户,市财政及市合管办能够及时分配、拨付资金。新农合基金单独建账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财务收支真实合法。但也存在个别卫生院、卫生所置换药品、虚开处方以及管理不规范等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部分村卫生所高价药与低价药在使用中进货数量、使用数量与结存数量不相符,存在虚开处方、以高价药替换低价药的情况,涉及资金2749.91元;
2、北海乡卫生院多收床位费168元;
3. 部分卫生院药房及日常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腾冲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套取的新农合资金2749.91元由市、乡镇合管办根据各自分工分级落实,从上报的结算资金中予以扣除并归还原渠道处理;对违规套取的新农合资金168元由市、乡镇合管办根据各自分工分级落实,从上报的结算资金中予以扣除并归还原渠道处理。对卫生院管理不规范问题,责成上述相关卫生院限期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报市审计局。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腾冲县审计局建议:(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合管办应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制度执行,严肃查处医疗行为不规范、乱收费的行为。(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合管办应加大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的医疗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强化乡村医生、合管办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监管水平。(三)村卫生所应加强药品管理,建立健全账务记录。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腾冲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高度重视,已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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