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新闻发布会作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重要渠道作用,确保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更加及时、主动、公开、透明,更好地服务和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助力腾冲跨越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规范名称
腾冲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
二、发布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二)腾冲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及其实施情况;
(三)腾冲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四)列入腾冲市《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工作部署,按计划完成后需向社会发布的情况;
(五)腾冲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需向社会发布的重要决议和事项;
(六)以腾冲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或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规章及重要政策文件解读;
(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需向社会发布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及热点问题有关信息;
(八)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三、发布主体
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其发布主体是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发布内容综合性强或发布事项特别重要的,由市人民政府作为发布主体进行发布;常规发布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每场新闻发布会的主题和内容确定参与的部门,参与该场次新闻发布的部门作为该场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主体。与宏观经济、民生关系密切和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部门,作为实施新闻发布的重点发布主体。
各乡镇、各部门在特定情况下需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有关乡镇和部门作为发布主体。
四、发布场地
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会场,由市政府新闻办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布置,按会议规模确定会议室。如有特殊情况,新闻发布会场地可由发布主体自行安排。
五、组织流程
(一)方案提出。由市政府办、市政府新闻办与市直有关部门协商确定。需请市人民政府领导出席的新闻发布会,由发布主体乡镇和部门提出建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乡镇和部门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由主发布乡镇和部门提出方案报请市人民政府审定,授权主发布乡镇和部门举办,由主要负责人发布。需多乡镇和部门联合发布的,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商有关乡镇和部门提出方案并报审。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发布申请。发布方案确定后,由主发布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报市政府新闻办申请备案。多个部门联合发布的,由牵头部门报市政府新闻办申请备案;牵头部门不确定的,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指定牵头部门报市政府新闻办申请备案。
(三)内容审核。由市人民政府领导或市政府新闻发言人代表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要内容,由市政府办审定后,送主发布领导或授权负责人发布。各乡镇、各部门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常规内容,由市人民政府授权主发布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重大发布事项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审定。每次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后,发布人应将新闻发布会现场发布材料签名确认后交市政府新闻办(市委外宣办)存档。
(四)工作实施
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对新闻发布主体进行督办落实,确保重要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新闻发布工作不断档。市政府新闻办会同市直各部门于每年1月底前根据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拟订本年度新闻发布会计划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主题和内容选择按照重大优先原则进行统筹安排。没有纳入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计划的重要事项,由有关乡镇和部门按照规定向市政府新闻办申请备案,由市政府新闻办统筹实施。一般性事项,由有关乡镇和部门自主发布。
2.一般主题的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办有关负责人主持,有关乡镇和部门新闻发言人参加。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要新闻发布,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或市政府新闻办分管领导主持,市人民政府领导和有关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出席参加。如有需要,可请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出席。
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出现社会关注高的热点敏感问题时,有关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要主动发布信息。承担新闻发布的有关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市政府新闻办的沟通联系,如出现新闻发布断档情况,市政府新闻办应在第一时间及时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明确新闻发布主体单位。
4.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所需工作经费纳入每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由市财政局给予安排落实。
六、责任分工
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具体统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共同牵头落实,涉及的乡镇、部门要加强配合。
(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责。负责审核印发市人民政府年度新闻发布会计划、报送有关发布方案、审定发布主题内容等,协调市人民政府领导及各乡镇、各部门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协调督办有关乡镇、各部门做好新闻发布等工作,确保新闻发布工作及时、持续、顺利开展。
(二)市政府新闻办职责。负责市人民政府年度新闻发布会计划的组织报批、发布主题的遴选、新闻发布会方案及材料内容的制定审阅、与有关部门确定答问口径把关、邀请媒体记者参加采访报道、新闻发布会业务指导和会议现场的管理布置,以及舆情调研、信息反馈和效果评估等工作。
(三)新闻发布主体乡镇和部门职责。负责拟订新闻发布方案、新闻发布稿、主持词、问题回答及口径,提供有关新闻背景材料,认真做好政策口径把关与有关会务等事项。
(四)公安局、外事办等部门职责。负责安排、协助做好重大活动的政府新闻发布所涉及的会议安保、现场协调、外语翻译、身份验证等事项。
七、措施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将新闻发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和“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统筹新闻发布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和舆论引导需要,确定新闻发布工作主题和内容。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新闻发布机制,落实发布主体责任;要通过座谈培训、现场观摩等途径,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将新闻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专业知识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不断提升新闻发布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新闻发言人变动的,要及时调整并向市政府新闻办报备。
(二)提升质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与社会关注的焦点保持高度一致,积极探索创新,科学设置主题,规范组织实施,充分保证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增强新闻发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主题及时间确定后,有关责任乡镇和部门应不折不扣落实,于新闻发布会召开前15日将有关材料分别报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做好有关准备,并按时召开;特殊情况不能召开的,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书面说明;未按要求落实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涉及多个单位的,有关单位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
(三)正面引导。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作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重要形式,要统筹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报道,充分释放政府信息;要推动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社会各方共同配合,加强政务公开平台载体应用和管理,全面利用网络图文直播和政务微博、微信、APP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信息快、受众面广、传播力强的优势,及时公开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图片等政务信息,传递政府声音,发挥舆论监督正向作用,营造良好环境。市级各新闻单位要在重要版面、栏目或时段及时、准确地报道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内容,充分发挥全市主流媒体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市政府新闻办要安排全程录像、录音,做好录像、录音和文字、图片等新闻发布会资料的存档备查工作。
(四)建立机制。由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定期召集全市或部分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召开新闻宣传重要选题会商、重要主题论证、舆情个案研判等联席会议,策划相关新闻发布工作。腾冲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各乡镇、各部门新闻发言人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联络员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因职务变动需要更换的,要及时更新名单并向市政府新闻办报备。
(五)强化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新闻发布会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市委宣传部将新闻发布会作为意识形态考核重要内容纳入考评体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将适时对新闻发布会实施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季度政府新闻发布工作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并作为年度综合考评的参考。对因组织新闻发布不力,错失引导舆论时机,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