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腾冲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保山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是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建立完善了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二是强化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培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普遍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新任科级领导干部普法考试制度,将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三是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关键少数”履职尽责情况和班子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政绩考核、考察使用,坚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将政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促进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好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二)全面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进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进一步厘清政府权责清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与权责清单事项相关联。根据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结果,及时在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全省“五级十二同”要求,完成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梳理1406项,事项完善发布率、网上可办率、“最多跑一次”率、一门进驻率均达100%,全程网办率76.85%。将电子政务专网部署到220个村(社区),实现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乡、村二级延伸,全市乡镇(街道)承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91项,19个乡镇(街道)共完善事项1638项,完善发布率100%;村(社区)承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41项,220个村(社区)共完善事项9020项,完善发布率100%,全市行政村(社区)均可直接办理或代办政务服务事项。三是深化便民审批服务。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开办综合窗口”、“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窗口”、“公安一门通办服务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投资项目审批、跨省通办等综合服务窗口,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厅,创新开展“邮寄送达、政府买单”的政务服务办理结果寄递服务,大力推行相同业务一套流程、一次办理、一窗办理、一人办理,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四是全面加强市场监管。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深入推进全市证照整合,全面实施分类监管。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推进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改革,完善企业简易注销制度,简化企业普通注销程序,实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加大无证无照清查力度。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五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实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形成服务市场主体“只进一门、只对一窗”的常态工作格局,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时间性、制度性成本,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内,实现企业开办环节零收费。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实施。科学、合理界定政府行政决策权,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认真梳理全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统一登记、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发布等制度,抓好“两审一签发”,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对现阶段仍在执行的规范性文件,每年开展1次评估,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地方政府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和报备及时率均达100%。三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对照《云南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结合腾冲实际,制定完善实施方案,推行“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信用监管”治理模式,及时梳理公示全市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13279件。进一步加强证明事项清理工作,针对无明文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取消证明事项43项,保留证明事项85项,确保从制度层面有效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提升社会满意度。四是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洽谈及重要法律文书审核、行政诉讼等方面全面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在全市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聘请律师为村(社区)法治村长,在保山市率先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一是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等综合执法改革,积极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模式,实行执法人员、编制“双锁定”,基本实现集中办公、集中执法的工作格局。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基础信息,持续推进执法主体公告清理工作,确保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制度有效落实,公正文明执法全面体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共配备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1250套,执法全过程记录覆盖面达93%。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设立法制(法规)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法制审核意见。全市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577人,配备法制审核人员160人,法制审核人员占执法人员总数10%,年内共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997件,法制审核率达97.7%。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拟上岗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及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监督管理,在全市执法部门配备法制督察员,加大新任执法人员及法制人员培训,不断推动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质效。四是开展执法案件评查。组织开展2020年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在各执法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市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等17个行政执法单位的171件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抽查,其中优秀卷150卷,合格卷21卷,对每个案卷制作反馈意见,并召开案件评查反馈会,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全市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公正文明开展。五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主动接受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政府部门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5件,办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99%;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31件,办复率、面商率均达100%,满意率达98.88%。六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对审计工作的要求,按照国家、省、市审计机关的统一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年共开展审计项目52项。七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2021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转载政府信息13399条,及时回应办理政府门户网站公众留言事项318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9件。
(五)全面开展社会治理,夯实和谐稳定基础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自2021年7月1起,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实现行政复议工作一个口子对外,成立了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制定并出台了实施方案。大力开展行政复议促和谐专项活动,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9件,法定期限办结率100%。年内无经复议被提起诉讼的败诉案件,对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了有效监督,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定分止争的功能。二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格局,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推行完善了腾冲市“一统筹、四统一、两同步、双及时”矛盾纠纷排查(受理)研判化解四级联动机制,组建人民调解委员会243个,调解员4216人,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矛盾纠纷 4912 件,调解成功4716件,调解成功率达96%。创新建立“人民调解进驻派出所工作机制”,搭建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衔接联动工作平台,强化“诉源治理”,在市法院、基层人民法庭设立诉前委派调解工作服务站,推进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三是全面开展普法工作。突出规划引领,编制八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建立完善普法责任清单、“以案释法”和旁听庭审三项制度,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认真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日、“12·4”宪法宣传周、民法典主题宣传、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等主题普法活动,常态化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法治宣传固边防等活动;年内共发放各种宣传单、宣传小礼品等合计50余万份。“四新模式”掀起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高潮,多部门联合到5个乡镇33个学校进行普法宣讲,受教育师生、家长1.3万余人。通过层层抓落实、用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的办法,丰富和拓展了全市普法工作的内涵。四是推动信访问题化解。在市信访局设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室”,全面整合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等专业力量,协同配合信访部门参与信访问题化解。五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以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19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20个村(社区)便民服务联系点,5个自然村服务试点,覆盖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年内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20件。制定下发《腾冲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腾冲市推进乡村振兴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清单。六是深入开展社会治理行动。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相结合,以加强基层党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和推动雪亮工程为抓手,推进以居民小区、学校、医院为重点的“智慧安防小区、单位”建设,创建“无发案小区”95个,“农村无发案村社”18个,不断织牢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深入推进“1+1+N”农村末梢治理体系,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在五合帕连艺术村、清水中寨司莫拉佤族村等43个自然村打造源头治理示范点,共聘法治中心户9535户,法律明白人5002人。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1年来,腾冲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法治工作的需求相比,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落实不平衡,部门间存在差异,工作制度机制有待完善。三是行政执法队伍有待加强。
三、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腾冲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在上新台阶。一是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弱项,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防控,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加强重点群体的法治教育,改进普法方式,推动全民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全面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力争2022年通过省级法治政府综合示范创建。
中共腾冲市委
腾冲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