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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腾冲县应急救援大队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2-11-01 浏览: 作者: 来源:腾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正文

 

腾冲县应急救援大队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设在腾冲公安消防大队,与腾冲公安消防大队合署办公。现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9名。

一、招聘岗位

腾冲县应急救援大队队员9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强,工作认真负责,无不良记录;

(二)男性,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米以上,裸眼视力4.6以上;腾冲县户口;

(三)高中(含职高、中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应急救援知识和经验;同等条件下复退军人、持B类及以上驾照者优先;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4日;

(二)报名地点:腾冲县人才市场(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带居民身份证(无身份证需公安机关出示身份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学历证原件及其它证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体能测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数字腾冲》、《腾冲县公共安全应急指南》(合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时间:2012年11月18日上午09:00——11:00;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11月16日至17日;

领取地点:腾冲县人才市场(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二)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采用现场测试的方式举行,满分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三)面试

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若自行放弃资格的,则按笔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拟招聘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人选参加体检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在体检政审中有不合格人员,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期第一次签定为3年,第二次签定为5年。若进入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自行放弃资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后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按每人每月1700元执行。试用期满签订用工合同后,每人每月2200元(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险)。

八、纪律

(一)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用人单位发出招聘事宜的通知时效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考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二)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考生的各项表格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缺项,不得涂改。如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出现舞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整个招聘工作,请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咨询电话:县政府办应急管理股:5155338

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5134474、5156226

举报电话:县纪委信访室:5136714

 

 

 

 

 

腾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