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加快疫苗接种和在公共场所查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的通告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接种新冠疫苗是防控疫情最紧要、最经济的手段。为落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有效建立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腾冲辖区内年满12周岁及以上(户籍不限)且无接种禁忌症的人员须接种新冠疫苗。其中:15周岁以上年龄阶段的,7月底前完成接种;12-14周岁年龄阶段,按照稳妥有序的原则,于8月份开始接种。确因身体健康状况无法接种的,由辖区接种点医疗机构出具疫苗接种禁忌证明。
二、即日起,对年满18周岁以上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机场、车站及医疗机构、药店、银行等各类公共场所,全面实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明查验工作,即在查验“云南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查验发现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禁忌症除外),原则上不允许进入上述场所,并督促其到就近接种点尽快完成疫苗接种。
三、2021年7月25日前,腾冲辖区内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禁忌症除外)实现接种清零。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各类经营场所从业人员未接种新冠疫苗原则上不得上岗,辖区所有学校的适龄学生应尽快接种,学校在开学报到时必须查验新冠疫苗接种凭证。
腾冲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