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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严惩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6-28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为有效防控境外疫情输入,依法严厉打击惩处跨境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辖区内不听劝阻、心存侥幸、贪图个人利益,置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不顾,组织、协助、指引、带路、运送、参与、窝藏、包庇、纵容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进行严惩(以下简称跨境违法犯罪),现将相关措施通告如下。

1. 对跨境违法犯罪人员一律从重、从严、从快侦查、起诉、判决。依法扣押其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许可证,冻结其银行账户,经查证属实施跨境违法犯罪涉案财物的依法予以收缴、没收。

2. 对跨境违法犯罪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一律取消发放本年度及下年度边民、林业、农业等政策性优惠补贴和补助。

3. 对跨境违法犯罪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就业等函询调查时,一律如实全面反映本人及家属的前科情况,依规从严审核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4. 对党员、公职人员参与跨境违法犯罪的,一律依法依规依纪从重从严处理,并取消所在单位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5. 对跨境违法犯罪人员所在村(组)、党组织,一律取消年度内各类项目资金安排和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6. 对举报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经公安机关查实的,在抵边村组抓获1人,给予1万元的奖励;市内其他区域抓获1人,给予2千元的奖励。

7. 对跨境违法犯罪人员,在县级媒体及其居住地进行公开曝光。

 

 

        腾冲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