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三非”人员举报奖励的通告
为调动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发现、举报、控制“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境外人员(以下简称“三非”人员)积极性,严厉打击“三非”人员,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现将相关奖励事项通告如下:
一、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乡镇(街道)、村(社区)举报新进入我市的“三非”人员,组织、运送或介绍、帮助他人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容留、藏匿、聘用非法入境人员的单位和个人。
(一)举报人可通过口头、电话、微信、电子邮箱等方式举报,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举报线索进行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二)在抵边村组每发现并控制一名“三非”人员奖励人民币六千元;市内其它区域抓获一人,奖励举报者人民币一千元。
(三)举报内容为同一线索或同一案件的,按举报时间对第一举报人进行奖励,后举报人不予奖励。
(四)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谎报警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二、对组织、运送或介绍、帮助他人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容留、藏匿、聘用非法入境人员的单位或个人;非法居留我市的境外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三、本通告由腾冲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腾冲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