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无主物品的处置公告
腾冲市政府打私办2019年3月27日接到腾冲市公安局移交的涉嫌走私活体黄牛71头(死亡3头)。因案件的当事人无法确认,现须及时处理。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请71头黄牛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个月内,主动到腾冲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腾冲市腾越镇山源社区官厅小区81号,联系电话:0875-5132126)协助调查并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68头黄牛按无主物品处理,但不免除案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腾冲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