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6-6-/2022-1010017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交运局 |
公开目录 | 交通运输领域公开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10-10 16:10:02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加强本公司公交车管理,维护正常乘车秩序,构建和谐的乘车和行车环境,保障乘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国家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制定本须知。
第一条 本须知所称公交车是指本公司在腾冲市内运营的公共汽车。
第二条 乘坐本公共汽车的乘客,应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服从司乘及稽查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乘车秩序。
第三条 乘客乘坐公交车的须知
1、乘客乘坐公交车须在设有公交站点的站台上(没有站台的应在站杆后1米以外处候车)排队依次候车。不准在站台下、站杆前或行车道上候车;公交车停稳后先下后上,前门上车后门下车,依次登乘。不得强行追车、登车、扒车、拦车。
2、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学龄前儿童、行动受限的老人须有健康的成年人监护乘坐公交车。
3、老、幼、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优先上车,其他乘客应主动给其让座。不准多占座位或者躺卧、站立在座位上。
4、乘客上车后要扶好、坐好,注意乘车安全。严禁摆弄和损坏车辆及车厢内的设施;严禁自行开关车门;严禁进入驾驶部位,不准妨碍驾驶员正常操作。车辆运行中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准蹬踏座位;不准打闹、斗殴、大声喧哗;严禁妨碍车辆正常行驶、停靠和其他乘客安全的行为;严禁要求和协迫驾驶员更改运行线路、非站点停车开门。不准扶靠车门、门轴等部位。
5、在车辆运行中,不得与驾驶员闲谈,严禁催促司机开快车赶时间,不准在车门、脚踏板处蹲坐。
6、车厢内禁止吸烟,不准乱扔杂物、随地吐痰。
第四条 关于乘客携带物品的须知
1、乘客携带物品体积为0.07—0.14立方米的物品(长、宽、高41厘米至52厘米之间),需购同程车票一张,超过0.14立方米的物品禁止上车。
2、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易碎、易腐蚀、易污染、宠物、活禽、危害他人安全的物品乘车。
3、乘客对自身所携带的钱财、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占用座位和堵塞通道;携带财物安全自理,不得妨碍其他乘客。
第五条 其他
1、乘客故意损坏车内设备、设施或造成乘客、司乘人员人身、财物伤害的,应当赔偿损失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违反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享受公益性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乘客,按规定线路乘坐并出示有效证件,自觉维护乘车秩序,遵守乘坐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