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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6-6-/2022-1010012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交运局
公开目录 交通运输领域公开信息 发布日期 2022-10-10 15: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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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腾冲旅游汽车客运站乘客乘坐客车安全须知

 

根据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积极推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发[2011]396号)、《云南省运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工作的通知》(云运安监〔2012〕87号)文件要求,推行安全告知制度,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机制,规范道路客运旅客安全告知工作。

1.客运驾驶员、乘务员、站务员口头告知内容。

各位乘客你们好!欢迎您乘坐XXX客运公司班车,本客车车牌号:XXXXX,我是本车驾驶员XXX,我将和乘务员XXX共同为您提供旅途服务。本次班车发往XX客运站,全程XX公里,预计行驶XX小时达到,途中在XX服务区休息XX分钟(途中在XX站停靠,在停靠站休息XX分钟)。为了您和他人安全,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并对我的安全驾驶行为监督。

客车马上就要出发了,请您系好安全带。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祝您旅途愉快!

2.车辆内粘贴公告内容及要求.

2.1内容。

各位乘客,为了您安全,现作如下告知:

(1)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上车。

(2)如遇突发事件,请服从驾驶员和乘务员的指挥。

(3)请您对驾驶员的下列行为进行监督:

驾驶员在行驶途中不得超员、不得超速、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疲劳驾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行驶途中,驾驶员不得有拨打接听电话,抽烟,与人闲聊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如果您发现驾驶员违反以上规定,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向有关部门举报。

2.1客车所属公司、驾驶员及乘务员姓名、客车核定乘坐人数、监督举报电话。

2.2安全告知应当粘贴于车内醒目位置,有条件的应粘贴于座椅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