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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3MB1M99751H/20240115-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人民政府西源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1-15 11: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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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腾冲市西源街道办事处对张立恒的个人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失信行为

张立恒

身份证

43010***********

腾西源罚决字[2024]第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张立恒于2023年6月中旬在未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到云山社区大罗绮坪两叉洼林地采伐林木。经查实:张立恒采伐林木共计119株,蓄积18.01立方米。(其中云南松56株,蓄积10.47立方米,华山松19株,蓄积4.12立方米,杂木44株,蓄积3.42立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罚款

1、责令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一年内在原地补种滥伐株数三倍的树木,即:119株×3=357株。 2、处滥伐林木价值五倍的罚款,即:云南松、华山松:14.59立方米×200元/立方米×5=14590元;杂木:3.42立方米×120元/立方米×5=2052元,合计:16642元。

1.6642



2024年1月15日

2027-1-15

2025-1-15

腾冲市人民政府西源街道办事处

11533023MB1M99751H

腾冲市人民政府西源街道办事处

11533023MB1M9975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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