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3MB1M99751H/20240603-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西源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事前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4-06-03 15:55:49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云南省绿化造林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各类森林资源调查;实施森林资源林木、林地管理;森林资源开发利用。
(三)林业行政执法,林业法律、法规咨询。
二、服务事项
(一)自用材、商品材采伐证办理程序
(二)《木材经营许可证》的办理:申请→受理→审核→上报→审核→交费→发证
(三)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纠纷调处
(四)森林病虫害防治
(五)特色经济林产业种管技术等咨询服务
(六)林木产地检疫
(七)公益林管护
三、服务内容
(一)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
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林木采伐申请书:由社区提出意见盖好章;同时要有护林员及村民小组长提出的意见和签字;公示结果应填写:经公示,无异议。
2.集体(个人)林木采伐审批表:由社区填写好,提出意见盖好章。
3.林木采伐公示表:由社区公示后,盖好章。
4.属于林地的,复印林权证:(内容含以下)
(1)有林权证号及户主的页面;
(2)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
(3)需采伐的小地名的林地四至范围图。
5.属于承包地的,复印土地承包合同书;
6.属于自留地的,提供自留地权属证明。
7.办理商品材林木采伐许可证,提供上述材料后,自行委托具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实地规划,规划材料报林业中心逐级审批办理。
(二)林权变更办理程序
变更业务(包括持证人更正、林权证内容变更、遗失补发证)
1.由持证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书一份(写明需更正的详情)、林权依法变更的有关证明材料、林权证原件、到档案局复印林权初始登记申请材料一份。
2.由林业服务中心上报并打印林权证持证人更正登记申请表。
3.由持证人带着林权证持证人更正登记申请表回去找村、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回林业服务中心。
4.由林业服务中心签署单位意见并负责找街道领导签署意见。
5.由持证人带着表册到政务局林权服务窗口办理。
(三)林业行政案件处理
1.对违法行为的处理:依据行政处罚流程办理。
2.立案和调查取证:
(1)立案后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必须由2名执法人员担任。
(2)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告知被调查者依法享有对参与案件调查的执法人员申请回避的权力和陈述事实的权力。
(3)执法人员提取与本案相关的物证、书证等证据资料,被调查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
(4)不属于本机关处罚职权范围的案件,移送相关部门。
3.处理决定
(1)作出行政处罚前,告知被处罚当事人违法事实、理由、处罚依据和依法享有的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力。
(2)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承办单位组织听证会。
(3)案件调查需要,可以进行技术鉴定、勘测。
(4)在处罚决定书上应告知被处罚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4.案件最终执行结果:罚款处罚的,罚款实行罚缴分离制度,罚款缴财务管理人员,负责案件处理的执法人员不得收取罚款。